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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快穿睁眼都有想死的冲动(NP)
章节目录 3.她拿着他的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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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3.她拿着他的钱跑了</h1>
金黄的鸡蛋碎,碧绿的葱花,晶莹雪白的米粒,蛋炒饭虽然简单,但因为食材足够新鲜,又是刚从锅里大火爆炒出来的,所以香气扑鼻。
阮娇娇也的确饿了,她其实醒了一阵子了,但懒得起床,就赖了好一会儿床。
因此一碗蛋炒饭很快就见了底,这时候闻霄将温度凉下来刚好适口的红豆汤送到她面前。
“娇娇姐,喝红豆汤,我放了一大勺红糖。”
阮娇娇看着一副乖巧模样的闻霄,嗯了一声,接过他递来的白瓷勺。
“对了,趁着太阳不错,你帮我把床褥拿去洗了。”她熟稔地吩咐道。
闻霄立马意识到不妙,他进她屋里一看,果然看到床单上的一块血渍,他不由脸一黑。
她不仅好吃懒做,还作,嫌粗麻布睡着不舒服,床褥寝具要用好的,他每日辛勤劳作,好不容易攒了点钱就被她拿去布坊买了上好的丝缎面料,拿回来后就让他给她缝床单被罩。
闻霄寄人篱下,早就习惯被她变着花样差遣,因此针线活他也会,虽然手艺不够精湛,但也给她做出来了。
之后,她就只睡这个。
但女子来月信的时候,免不了要弄脏,她几乎十指不沾阳春水,所以自然又是闻霄替她洗。
幸好俩人住在荒山里,山路不好走,山中又时常有野兽出没,所以除了猎户以外,基本没什么人经过,他去溪边给她洗衣搓袜也不担心有人撞见。
闻霄迅速地将她的寝具洗好晒上,心里惦记着他新开垦出来的田地,便脚不沾地地过去了,望着他花了好几天才开垦了一小半,一大片依然是杂草丛生的荒地,闻霄心里不由叹了口气。
只有他一个人干活,速度还是太慢太慢了。
不过好在他就快攒够买一头牛的钱了,到时候有了牛帮忙拉犁耕地,速度就快多了。
闻霄心里想象着有了新的田地,他可以种更多的瓜果蔬菜,还可以腾出块土地种上粮食,旁边还可以挖一口鱼塘,不知道灵泉养出来的鱼虾又是何种滋味?
光想想那副富足丰收的光景,闻霄就充满期待。
但想要拥有那样的未来,他现在的双手就不能停下,欲有所得,必须有所付出,他明白这个道理,所以锄起地来更卖力了。
只是现在虽然已经过了晌午,但日头依然很毒,头顶上方的太阳很大,因为是荒地,所以没有树荫遮蔽,闻霄很快就热得汗流浃背,额头上的汗根本顾不上擦,一滴又一滴地滚落到地里,没入到脚下的土壤里。
闻霄身上的布衣很快就被汗水浸透了,于是他索性脱了下来,放在一边的石头上。
就在这时,他的眼睛敏锐地捕捉到从林间走出的一个身影,他一抬眸,便看到那女人笑盈盈地拎着一个茶壶朝这边走来。
没想到她会给自己送水,闻霄有些诧异,平时她都是动都懒得动一下的,顶多搬着竹椅在院子里晒晒太阳,见到他的话,就用手指比划着哪里要盖个凉棚种上葡萄,哪里再弄个秋千,篱笆再弄高点,让他买些花种在门口。
反正她嘴动得最多,但手和脚那是能不动就不动。
给他送水?会关心人了?
难道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大概被她奴役得太久,看到她这般举动,闻霄接过她递来的茶壶灌了一大口,被太阳晒得燥热难耐的心田都仿佛被甘冽的泉水淌过,清凉又滋润了。
除了被她差遣外,俩人平时没什么思想交流,所以闻霄喝了水,就继续干活了。
阮娇娇就坐在旁边石头上欣赏他在地里辛勤劳作的身影。
因为闻霄把上衣脱了,只穿了裤子,裤脚还被挽得高高的,所以他的身材尽显无疑。
啧……
阮娇娇打量着少年健壮的身躯,他举着锄头卖命地锄地,那手臂的肌rou线条流畅又充满力量感,他被太阳晒成小麦色的肌肤,因为汗津津的,所以在阳光下透着亮,晶莹的汗珠顺着他劳作的脖颈和脊背线条往下流。
这画面真是太美了!
瞧瞧,果然是认真的男人最帅气,她记得刚把他捡回来的时候,小脸看起来美是美,但身板也是真瘦弱。
毕竟是皇子,潜在的皇位继承人,整日都在闷头读书,就算有活动,也顶多是在寝殿里走两步,稍微远点的路就有人抬轿子,出行也是坐马车。
肩不用挑,手不用提,连穿衣服都有宫女伺候,唯一的运动怕就是大脑在疯狂跟人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宿主,你就没什么计划吗?”
系统看她现在每天除了奴役这个失忆皇子外,那真是除了吃喝拉撒睡啥屁事不干,它是真看不惯她这样好吃懒做悠闲自得的样子。
“唔……当然有啊!”
阮娇娇单手托腮,目不转睛地盯着闻霄青春与力量兼备的性感身躯,她勾起唇角。
“我想要整一帮子美少年来替我种田,我就可以当个农场主,坐等变成土豪富婆啦!”
系统:“……”
很好,宿主的梦想果然很远大。
太阳晒久了有点热,她有些恋恋不舍地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又看了眼地里的闻霄帅气性感的背影。
“我决定啦,现在就为我的计划添砖加瓦去!”
察觉到她离开了,闻霄停下锄头,抬头看了眼。
奇怪,怎么觉得她离开的步伐比来的时候轻快了不少呢?
闻霄一直忙到太阳快下山,这才擦了擦汗,穿上衣衫往回走。
刚进院子,他先去井边打水迅速冲了个澡,只觉浑身松快不少,换了件干净长衫,他一边挽袖子一边进她的屋想要问问她想要吃什么。
这老女人发现他厨艺日精月益以后,吃饭就开始挑剔起来,不过闻霄也无所谓,反正不管她提什么要求,他都能做好。
这种将一件事情尽善尽美的完成,再得到她几句虚伪的夸奖,倒是让他这个对过去毫无记忆的人,不光有成就感,还有一种难能可贵的踏实感。
但闻霄进了她房间后,发现屋里没人,他的心莫名一沉,一种很久都没出现过的心慌意乱的感觉涌上来,他很不喜欢这种感觉,所以闻霄房前屋后四处寻找那女人的身影,可是哪里都没有。
难道她出事了?
闻霄第一反应是她回来路上遇上盗匪了,被歹人掳走了?
她现在模样比以前漂亮许多,肌肤白皙细腻了,干瘦的身体也丰盈了,勉强算是个清秀佳人,如果被好色的男人碰上……
想到这个,闻霄不由焦急起来,刚想冲出去找人,眼尾余光捕捉到门口的鞋子。
她换了鞋。
不是她常穿的那双柔软舒适的棉布鞋,而是外出时的硬底靴。
闻霄的视线又在屋内仔细搜寻了一番,发现她不仅换了鞋,还换了衣裳。
而且……
她还进过他的房间!!
闻霄将自己的枕头扯开,先是将手伸进去摸索,接着把里面的荞麦壳通通倒出来……
没有……没有了……
他攒的买牛的钱……被她全都拿走了!!
那刻,闻霄只觉头顶仿佛被雷劈了一般。
她离开的第一天,闻霄虽然心里恨得牙痒痒,但是他还是照旧该做什么做什么,她走的时候,倒是给他留了满满两大缸子的灵泉水,所以也不耽误他干活。
而且不用被她随便使唤,不用特地问她口味做饭,不用帮她洗衣服,他做的事情少了许多,可以专心致志的种地。
她离开的第二天,闻霄舀米煮饭的时候,忽然动作一顿,莫名觉得周围有些太安静了,心里也空荡荡的。
她离开的第三天,闻霄在集市卖菜的时候,有几个碎嘴的老太婆问起他的媳妇,闻霄脸上笑容一僵,但还是反应迅速地随口糊弄了过去。
她离开的第四天,灵泉水只剩下半缸了,闻霄干起活来有些心不在焉,到了晚上的时候,他在床上辗转反侧,失眠得睡不着。
她离开的第五天,灵泉水没了,闻霄没有下地,他忍不住思索他做这些的意义是什么?
如果她不回来了,那他留在这里做什么?他去哪里不是去?
他或许还能很快搞清楚自己的身份。
虽然理智告诉闻霄,他应该离开,但他隐隐觉得,她会回来的,她不可能就这么撇下他跑了。
钱总有花光的时候,到时候她吃什么?
就算她有灵泉水,但菜要种吧?
就在闻霄思来想去地琢磨她的处境时,第六天,她回来了。
她还带了个模样俊俏的少年回来。
她用他辛辛苦苦攒的钱,买了个男人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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