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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第十章:地摊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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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这样的,老子肚子饿了,现在想吃饭,可是丫头说现在不是下班时间,所以我代她向你请个假,要她回去给我做午饭,没问题吧?”林风大义凛然的的道,仿佛蓝芊儿要请假给自己做午饭,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

    苟雄嘴巴张大的足可以塞下一个鸡蛋,心想这人居然还要求人家提前下班给他做一顿午饭,看来这人不仅仅是个混混,而且还是个神经病。

    其实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的很,除非是不得已才请假,哪有为了做一顿饭可以请假的。不过苟雄此时只当林风是个恶魔,哪敢当面惹他只想早点打发林风走才好,便点点头道:“可以啊。”

    “那就好,对了,我不是替丫头请一天假,而是请一个月假让她中午给我回去做饭,相信也没问题的吧。”林风的想法是反正请一天也是请,一个月也是请,不如就替蓝芊儿请一个月假,等自己养好伤后那就不用请了,一个月后伤没好的话那就继续请。

    “-------”苟雄心想老子作为部门经理也没这个福利啊,不过还是暂时答应下来,等姐夫回来后再找这小子算账,好汉不吃眼前亏:“那也可以啊。”

    “你这只狗熊还真不赖,我现在倒有点后悔刚刚下手重了点-----怎么样,还痛不痛?不过看你这样子,活蹦乱跳的,应该不怎么疼的。”林风笑着拍了拍苟雄的肩膀。

    “不疼?要不揍你几拳试试?”苟雄腹议不止,心想老子迟早要找回场子,你也嚣张不了多久。突然想到要给自己正名:“我叫苟雄,不叫狗熊!”

    苟雄解释完了才郁闷的发觉,无论自己怎么解释,听上去自己还是一只狗熊。

    林风才不管他是什么熊,再次拉起蓝芊儿的手道:“走吧,现在为你请了一个月假了,此后一个月内你都可以中午提前回家给我做饭了。”

    林风和蓝芊儿走到门口,还不忘朝身后蓝芊儿的那些发愣的女同事挥挥手:“美女们,再见。”

    “再见。”蓝芊儿的女同事们也挥了挥手,女人都是感性的动物,她们以前虽然对林风印象不好,但今天见林风为蓝芊儿出头,而且还教训了这个好色的上司经理,这让她们对林风的印象多少有点改观。

    林风和蓝芊儿出了公司大门,走在路上的时候,一路上都有人对他们指指点点还议论纷纷,声音虽小,但林风耳力岂比寻常,一听,差点吐血:大家都在说美女与野兽什么的。

    “看来真需要买一身衣服了。”林风低下头看了看自己一身的行头,点了点头自言自语。虽然人不可貌相,但人也得靠衣装,就自己这一身血迹未干的衣服,光天化日之下哪有人能看出自己是个帅哥?

    “丫头,我看你该为我买件衣服了。”自己不仅蹭吃蹭喝现在还要蹭衣服穿,所以林风开这个口时还真有点不好意思的感觉。不过刚刚才为她出了头,这么一想倒又有点理直气壮。

    蓝芊儿倒是没说什么,就算林风不说,她也打算给他买几件衣服的,因为林风身上的衣服血迹斑斑的,和他走在一起也感觉浑身不自在,碰到普通人还好一点,要是碰到了警察,警察把他当成杀人犯把自己当从犯关起来也是说不定的。

    中午蓝芊儿做了一桌好菜,吃完饭后,蓝芊儿见下午上班时间还早,便拉着林风出去要给他买衣服了。

    先前让蓝芊儿给自己买衣服,她没说话,林风还以为她不答应呢。见她居然真的替自己买,林风兴奋起来,屁颠屁颠的跟在她后头,不过很快他发觉了不对劲。

    “喂,我说丫头,我们是来买衣服的,不是来买菜的,你带我来菜市场干吗?”林风郁闷的问,蓝芊儿居然带他去了菜市场。

    “这里不就有衣服卖的嘛。”蓝芊儿指着菜市场外围的一些地摊道,这些地摊卖的都是一些次品衣服。

    “什么!你叫我穿地摊货!我曾经一秒钟几十万上下,你让我穿地摊货!”林风两眼一黑,差点吐血。

    林风在三十一世纪,说他一秒钟几十万上下的确不为过,而且他穿的随便一套衣服也都是上千万的价值,现在要是让他穿几十块一件的地摊货,哪能见人?也难怪他这么激动了。

    蓝芊儿见他连“一秒钟几十万上下”这种话都说得出口,噗哧笑出声来了,他现在就是连吃饭都成问题了,居然还吹这种牛。便没好气的道:“你还说呢,要不是你烂赌输光了我的积蓄,我也不用这么穷啊,我现在每个月都要还信用卡,就是连一件奢侈的化妆品都买不起呢。给你买地摊货算是便宜你了,你还挑三挑四的!”

    说到这里蓝芊儿有点伤心,其实她也算是个小白领而且有点积蓄日子本应该过得不错,不过自从自己找到长大后的林风后,所有的积蓄都被林风给败光了,她后来全靠信用卡过日子。现在每个月的工资还信用卡以及必要的生活费后就一分不剩,别说是女人喜爱的奢侈化妆品,就是连衣服,她都好几个月没买新的了。

    原来都是前身惹得祸,林风讪讪的一笑,蓝芊儿的经济环境这么惨,他哪还好意思再挑三捡四:“呵呵,其实地摊货也不错啊,关键像我这样好身材的人,就算是穿上地摊货,也是挡不住我的风骚的。”

    地摊货就是便宜,花了不到一百块钱,就买了两套衣服了。林风赶紧将身上带血的衣服给换了。

    前身林风长大后就成了一个混混,一直是一副流氓阿飞的打扮,让人看着就心生厌恶。现在蓝芊儿见他换上一身干净的普通衣服后,虽然只是地摊货,但穿在他身上倒的确耐看,而且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在里面。

    “怎么样?是不是很帅!不如我吃点亏,做你男朋友算了!”林风摆了几个POSS道。

    “臭美!”蓝芊儿脸一红,不再理会他,转身走进了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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