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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放飞的自留地

    文案:

    五十年代,破镜重圆,已完结

    一夜变故,傍了两年的少爷沦为普通百姓,冯云笙不甘愿重回陋室,手一挥,头也不回。

    新社会再相遇,他落魄得顾不上脸皮。这时的一句“敬识”,还能让霍家少爷再看他一眼吗?

    【食用说明】

    ★故事发生于五十年代~现代文,部分回忆涉及民国~五十年代和文革没关系,本文只是两个人的感情~he~~

    ★可能的雷点:受在和攻分开以后,还跟过别人~不喜勿喷~

    ★依旧短篇~

    ★围脖@自己产粮自己吃

    第一章

    一九五二年,秋。

    霍敬识推着自行车从橡胶总厂出来,一场雨也到了尾声,只余下淅淅沥沥几个点子。凉风裹着泥土特有的腥味,霍敬识深吸一口气,刚要迈腿上车,听见有人叫他。一道怯生生的嗓音,叫:“敬识。”

    下班时间的厂门口从来闹哄哄,霍敬识不知自己是如何在一大片嘈杂中捕捉到这一声的;自从前年母亲去世,他再没有听谁这样叫过他。他回过头,乍见一身灰扑扑的工人服立在墙根下,定睛一看才发现里头装着个人,衣服太大把胳膊腿罩没了。

    “你叫我?”霍敬识问。

    那人不说话,垂头缩肩地像要把自己藏进身后一串串的宣传标语里。

    霍敬识不大有耐心陪着他耗,在会计室算一天帐不疲也乏,不过见他不单衣裳半潮,头发也湿得一绺一绺,估计在雨里等了不短工夫,说:“你有事儿?有事儿就说,我这儿下班还回家呢。”

    眼前的黑布鞋在一汪泥泞里踟躇了几下,往前迈迈:“你还认得出我么?”

    见他抬起脸,霍敬识看过去,脑袋里先是空了两拍,随即轰地一声:“……云笙?!”

    “敬识……”

    这一声叫得霍敬识真恍惚了,仿佛一切回到五年前。他本该毫不留情地一句噎死对面的人:“你还好意思这么叫我?你还要不要脸?!”可是什么也没说出来。在一片秋风打落叶的萧瑟中,他记起的不是冯云笙如何在最后与他一拍两散撕破脸,而是他们主唱仆随“情”正浓的那两年。

    “云笙!云笙!今晚上光明上新片子,去不去看?有你喜欢的那影星!”下午一进院儿霍敬识就到处寻摸人,绕了一圈才从厢房把冯云笙提溜出来,“大白天你睡什么觉?夜里没睡够?”

    “我的好哥哥,也就你睡得香。”冯云笙睡眼惺忪地往他身上一靠,冲屋前几株正开的海棠哈欠连连,“昨晚上你怎么折腾人家的,忘啦?”

    “呦,睡一宿还真不记得了。你告诉告诉我,怎么折腾的?”

    “我不告诉你,你晚上再折腾一回不就知道了。”

    “那还等晚上干嘛,现在就来吧。”霍敬识一揽冯云笙的腰,说话就把人往屋里带。

    冯云笙又笑又怕地躲:“您可饶了我吧,少爷。不跟您贫嘴了还不行?”

    “行不行我说了算。”

    霍敬识把门栓一上,冯云笙无路可逃,乖模乖样地给人斟茶送到嘴边儿:“您是主子,当然您说了算。我们只管伺候。”

    “那你躲什么?我又不是虎豹,还能吃了你?”霍敬识捉住他擎杯的手腕。他忽地想起什么,噗嗤一笑:“你是不吃,都是我吃你……”

    “再让你吃一次,你刚不是求饶来着?吃得好我就饶你。”霍敬识撂下手中的茶杯,把人往腿间按。

    一声闷响,冯云笙的膝盖磕在青砖上,痛得他眉头一紧。霍敬识就是这样,宠归宠,劲头上来照样不管不顾。冯云笙面上从不介意,张口闭口自己一介下人,毫无身份,连戏子相公的表面风光也不衬,少爷肯把他留在身边抬举抬举,已经是他的福分,他有自知之明。然而在心里,他一时也没有甘愿认命过。

    霍家数代经营饭庄,到霍敬识祖父一辈最为辉煌,宫墙内外无人不晓“登云楼”,连皇帝也略有耳闻。冯云笙的父亲过去一直给酒楼跑腿运货,后来在一次兵乱中不幸丧命。但因保全酒楼不菲的货物,他的遗孀和独子不仅被接进霍府当差,并且格外优待。云笙这个名字正是霍老爷亲自取的。有了这份殊荣,粗活累活必然轮不到他头上;他从小跟着花匠侍弄花草。他比府中其他下人的地位要高。

    第一次意识到这一点的冯云笙八岁。由于时常进到内院,他很早就见过霍敬识。霍敬识年长他五岁,常在院子里看书喂鸟。两人偶尔说上几句话。冯云笙发现霍敬识尽管有点少爷脾气,但人很大方:比方得来个新鲜玩意儿,往往没两天就转手赏给冯云笙;厨房端来新口味的点心,他不爱吃也总是朝门外喊一嗓子:“云笙!你来!”

    冯云笙说不清自己是何时起了想要“傍上”少爷的心,回过神的时候他已经在勾引少爷了。这对他来说不算牺牲,因为他天生喜欢男人。他生的眉清目秀,又不需常年cao劳而把身体搞成粗枝大叶,这都是得天独厚的优势。

    他是下人的孩子没错,但他不认头一辈子只有做下人的命。霍敬识家大业大,一表人才,放着这般近水楼台不登,简直暴殄天物。只要把霍敬识一个人伺候舒坦,他就不必去伺候其他人。只伺候一个人,在冯云笙眼里,不算下人。

    更事半功倍的是,霍敬识也是天生的龙阳之徒。冯云笙的飞眼没抛几回,霍敬识就懂了。一来二去,两人有了如今的关系。冯云笙觉得自己是喜欢霍敬识的,因为霍敬识对他好,送礼物请吃饭带出去玩,从来舍得给他花钱。霍敬识高兴的时候,也格外愿意哄冯云笙乐一乐。当然,代价是冯云笙在床上对他百依百顺。

    于是吃来吃去,还是把冯云笙的裤子吃脱了。

    “我说少爷,您倒是疼疼我呀,我屁股都坐不了了,还怎么看电影?”

    “那就改天,也不是不放了。”霍敬识躺在床上一脸无所谓,“去给我端杯茶来,渴。”

    冯云笙没动,嘴一撇:“你根本不是诚心想带我去看电影。”

    “你这小性子最近耍得有点儿多吧?”霍敬识睨他一眼,“我还要怎么哄你?我这院子就你能随便进,你都快成半个主子了。”

    冯云笙心眼多,每回把霍敬识惹到冒出这种论调,必定见好就收,眉一耷拉眼一垂,小可怜见地嘟囔:“我不就是好久没出去过了,闷得慌……你学校功课忙,我也不敢老缠着你……”

    他在“傍”少爷这件事上心里门儿清,不是霍敬识赏他几夜快活几个闲钱几样新鲜玩意儿就够了,他要的是走出去看外面的世界。把他当个女人一样往卧房一搁,想起来逗逗,想不起来任其空熬,那他不如就当个侍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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