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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味与百褶裙[校园]
章节目录 分卷阅读读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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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太累。”
……
穿上正装的傅盛,宛若一道光,炫目谣言。他出现的地方,周围的议论声就像小蜜蜂一样嗡嗡嗡地涌进郁小夏耳朵里面。
当然还包括方燕燕这只大蜜蜂。
“我就说吧,还得个子高的男人穿西装好看。你看余光夜站在傅盛身边明显气质差了一个银河系,才一米八,太矮了。”
心疼银河系外的余光夜一秒钟。
“还有啊,还是身材健硕的男人能撑得起西装。小夏,我问你,傅盛是不是胸肌挺大的?”
郁小夏:“!!!”
我怎么知道大不大!
方燕燕显然并不是要真等郁小夏回答,顾自点点头:“从外面看,就很大。”
倏尔,原本侧身站在远前方的傅盛忽然转头看向方燕燕这边,视线正巧与郁小夏对上。
小姑娘今天梳了两个麻花小辫子,小甜桃一样地乖巧可爱。纤纤玉腿站在春风中,说不尽的撩人。那张小嘴巴一张一合地,看口型,是在说,大不大?
傅盛身体的某个地方下意思地收紧,膨胀,再收紧。
他脸色暗沉了下来。
一个寒假的时间而已,小女孩突然就,长大了?开窍了?
傅盛眉头微蹙,眼睛眯了眯,远远地这才看清,小姑娘今天还化了妆?
原本淡若的两道眉被轻轻地描画成柳叶雾眉,杏花眼睛显得更加深邃,瞳孔迷离,睫毛卷长,双颊染了淡淡的红晕。
明明是夸张的舞台妆,化在她的脸上,却变成了素雅淡然的妆容,衬得人像足了一朵百合花。
尤其是那张涂了樱花唇色的小嘴,一张一合地模样,看得他好想去吃一口。
傅盛紧紧地咬住后槽牙,背过身去。
耳畔好巧不巧飘过来从樱花唇色的小嘴出来的甜糯嗓音:“他平时在家爱运动,比较激烈的那种,也许应该挺大的吧。”
第46章下个路口再见吧(46)
布拉格的广场拥挤的剧场
安静小巷一家咖啡馆
我在结帐你在煮浓汤
这是故事最后的答案
副歌的最后一段被改为男声独唱。低沉的声音娓娓道来,诉说着那个上个世纪蒙着淡淡忧伤的爱情故事。没有完美的结局,但是那扣人心弦的唯美爱情,却足以是灵魂绝唱。
并不适合合唱的曲风被改成合唱,却意外得不仅没有失去歌曲原有的韵味。那种少女的梦幻,企盼和忧伤感,被演绎得更加生动。
傅盛的嗓音像是大提琴一般悠扬,带动着整首歌里面的向往和期盼。尤其是末尾的一段单人独唱,他低着头,闭着眼睛,睫毛下场,夕阳的余晖正落在他高挺的鼻梁上,恰好勾勒出一个完美的弧度。他薄薄的唇轻轻张合,诉说着歌曲里无尽的眷恋与遗憾。
一曲终了,意犹未尽。
很早很早的时候,郁小夏就听过这首歌。第一次听的时候,本以为这是个唯美却浪漫的故事,结尾的时候,结账的是女主人,男主人在为女主人煮她最心爱的浓汤,他们共同经营着一家浪漫的咖啡店,画面温馨美满。
长大以后才知道,原来真正的布拉格广场并没有许愿池。
男女主人也没有一起结账煮汤,他们终于没有在一起,留下的只有卡夫卡致密伦娜情书。
好伤感的一段故事,以至于郁小夏后来再也没有敢再听这首歌。
不过,很少有人会为了一首歌特意查那么多资料。那时候的她太孤单,在那个狭小的房间里偷偷地翻看从图书馆借来的发黄的书页,一个人留下静悄悄的眼泪。
大多数人还是会以为布拉格广场写的是一场唯美的邂逅与圆满的相守。
站在合唱队后排,整首歌的时间,郁小夏却一直觉得仿佛偌大的舞台只有她和傅盛两个人。
他唱的每一个字都在给她一个人听。
这就是他答应领唱的原因。
那种感觉,没有证据能证明,却让你感到无比真实与确定。但又像一个不能说的秘密,不能被分享,甚至不能大声说出来。
她只能闭上眼睛,静静地听他的声音落在每一节音符上,再飘进她少女温甜的心扉,然后永远永远记住。
他们曾经一起完成过一支歌。后来就成了一首永恒的旋律,不知不觉,从青葱岁月唱到桑榆之年。
*
那一天晚上郁小夏在笔记本上认认真真地抄写了一遍布拉格广场的歌词。
直到深夜。
台灯被调成最微弱的光,有些昏暗,射在粉红色的笔记本上,旁边放着的是三颗绿色的薄荷糖。
傅盛给的。
表演结束,全体谢幕的时候,他塞进了她手心里。她的手心真的好小,差一点就快握不住那三颗糖。紧紧地攥住,落幕,下台,掌心的汗水居然濡湿了糖衣。
那是他的味道。
记不得曾经在哪里看过一句话,说‘三’的意思就是forever。
郁小夏拨弄着桌上三颗小巧的薄荷糖,连指尖都沾染了清香的味道。缓缓地,少女纤细白嫩的手拿起钢笔,在布拉格广场后面接着写下一段话:
并排杨柳的cao场孤单篮球架
喧闹教室一张旧课桌
我蹒跚坐下你还在身边
这是故事最后的答案
我爱你,我却不知道;你爱不爱我,我也不知道。年少的我们不知道怎么处理那种即使小心翼翼也会碰碎了的感情,只知道是它我们生命中第一个秘密,名叫喜欢。
在那个无论怎么珍惜都还会觉得被辜负了的青春里,唯有记忆中的那个人,穿白色衬衫的样子,会让我们觉得,曾经确实年少过。
*
高一的尾巴还来不及抓住,顶着恶魔面具的高二已经蠢蠢欲动要展开它的魔掌。
文理分科,残酷地摆在每一个人面前。
前途很重要,可她舍不得离开他。
郁小夏可以听见心里的声音,从微弱到几乎咆哮。舍不得身边淡淡薄荷香的少年,却又好像连他的衣角都抓不住。
她看见他龙凤舞地在志愿栏写了‘理科’,霸气四射,像他的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自信十足,充满韧性执着。
他当然会选理,他那么聪明,几乎就是天才。
郁小夏看过他会用复杂的数学函数画出随心所欲的美丽图形,难度早就超过了高中课程。难怪他从来不听课,也能成绩优异。郁小夏甚至怀疑过,他的智商已经到了能够估计好竞争对手的层次,然后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控制他自己的名次。
就比如入校摸底测验的那次,她第九,他第十。他用失去前三来跟她强势的母亲无声抗议,却又成功地抱住前十赢得与陈老师的赌约,更巧妙地保持跟她的距离,成了她的同桌。
郁小夏当时就不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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