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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昏君之荒唐太子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 二王子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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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铁暮云给禾管送上一份厚礼之后,此人很快抛弃了先前在我面前趾高气扬的态度,不但很热情很配合的派人送了一份回礼过来,而且还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大意就是只要我好好的靠在太子这棵大树上,日后不但不必担忧有人来捣乱生意,而且必定还有丰厚的回报……
支持太子么,回报什么的,自然是很大的!
至于回报的日期,禾管没明说,大致的意思就是要等到太子姜昊登上潇国国主之位的时候,也就是“若干年”之后,所以看完这封毫无价值可言的安慰信之后,我就一把把它扔到了下水道里,让它自己找最合适的归宿去了……
空头支票这种事,只能对心灵空虚的蠢材才会有效用;对咱这个根本没打算要支票的人,那只能是一句笑话而已!
太子突然造访之后的接下去几天,我的日子过得很平静。
在楼中和排演歌舞的姑娘们厮混了几日之后,东边的简易鹰舍已经基本造好,有钱好办事,大把银子撒下去,一大群工匠拿着从其他工地采购来的现成石料建材昼夜赶工,不用几天就把只求牢靠不求精美的房子造的像模像样了。
两排宽大的马厩,几间低矮的狗舍,还有两间据说是养鸟雀的“鸽舍”,被一圈高高的围墙围起,在距离如梦坊主楼几百步外的地方落成了。
由于选址合理,两者中间隔着一片原本就在的林木,一般人在如梦坊这边根本看不到鹰舍那边的情形,所以我表示很满意。
所以按照我的吩咐,七八匹骏马和一群吵吵闹闹的小狗,很快就被手下人采办过来送进了新落成的马厩和狗窝里,成了如梦坊里比较独特的新住客——养马弄狗这种事,在神州富人之中也算常见,更别说在这风月繁华的琉河两岸了,所以有这些东西做掩护,鹰舍神马的根本不必担心有谁会起疑。
阿猫阿狗落户后的第二天,卓格和卓沐也以养马人的身份,和几名功夫不错的护卫一起住到了那片房子里,开始行使他们的职责,一直跟在我身边的四名赤甲卫之一的贾福生,被派去主管里面的事情——这个话语不多的赤甲卫高手,原本性子就沉稳无比,让他去管这种枯燥但极其重要的事情最是合适不过。
也正是这一天,我第一次见到了传说中的鬼枭,一种眼睛大大的萌脸巨鹰!
虽然卓格父子带来的一群鬼枭之中有几只还属于半大,但是其中三只成年的,光是站在地面上脑袋就有我腰部那么高!
体重几十斤,翼展超三米,就是我最直观的判断。
难怪沁星说这些鬼枭极其珍贵和凶猛,根本无惧普通鹰隼的威胁……说到底,它们自己才是其他鸟雀最大的威胁。
一想起这些黑夜里的天空王者最早在草原上,曾经是被卓格家族训练用来在夜间捕猎黄羊野鹿等猎物,此刻看到它们改行来抢信鸽的饭碗,我就觉得实在是有些“太大材小用”了。
好吧,只是开个玩笑,捕猎什么的,哪有传递军情和情书重要——就在卓格父子入驻的当天晚上,我数天前给沁星的密信也恰好好有回复。
午夜时分,一只鬼枭也不知道是如何知道卓格父子已经搬到如梦坊的,带着一封密信悄无声息的降落了下来。
从我发信那天算起,一来一去,才用了三天!
“小七弟如晤:弟弟提醒的事情已经布置下去,两位叔父真正分头操办,西面的买卖也已经在安排之中,不日即可有所收获。家中一切安好,只盼着弟弟在琉河的生意能早日兴隆起来,不要辜负了几家同行的期望……以上正事,不可怠慢。另,弟弟身在他乡,切勿轻慢了自己,听说琉河两岸风月甚美,不知可有斩获?如有中意姑娘,不妨跟姐姐说道说道,姐姐为弟拭目辨识良莠也当应该。——无须挂念的小六姐姐。”
女王陛下的信,是用传说中的“暗语”写的,不仅简炼,而且霸气……
霸气侧漏啊,有木有?!
说什么斩获,说什么中意,她这分明是在吃果果的威胁我不准乱勾搭妹纸么!
哎,苍天啊,大地啊,为什么我的女王陛下是个这么小气的妹纸呢?本太子这日后必须要做的风流美梦可咋办啊!
在心里幸福的叹息一声,我就把沁星这封堪称经典的密信兼情书给郑重的收藏到枕头底下——这可是极有纪念价值的、一位太子跟一位女王之间的、一般人无法想象到的另类情书,所以,绝对不能像前面那封安慰信那般给乱丢了!
日后咱要是一个不小心把神州那啥了,这封信随便拿去拍卖一下,至少也值个几十万两,就算不拍卖,拿去放博物馆收藏着,也可以让后人们仰视一下咱家沁星妹纸的女王风范。
有了一封贴心的情书做安慰,所以那一晚咱睡得很幸福,也睡得很寂寞——都说思念一个人是幸福的,可惜作为幸福重要组成部分的性福却没了,真不是一般的伤人!
于是在第二天一早,咱就早早起了床,然后学着沁星的语气写了一副既暧昧又深情的回信交给卓格发了出去,准备让远隔千里的女王陛下也尝尝孤枕难眠的幸福滋味……
嘿嘿,思念是两个人的事儿,咱可不能亏了!
情书送出,咱的干劲空前高涨,所以当天上午就把正在忙前忙后的铁暮云叫了过来。
“慕云,你去查查那四王子和二王子,看他们最长出没的地方是哪里。对了,还有他们身边的亲信之人,看看我们有没有机会去主动招惹了一下。”顶着一个‘太子罩着’的大帽子,我终于定下决心,准备主动出击了。
“早就有消息了!那四王子平时不怎么出门,喜欢在自己的府邸中宴请江湖人士和依附在他一派的朝臣,只有偶然情况才会到横无心的居仙楼和他自己的凤鸣轩去一下;二王子倒是喜欢在这琉河两岸沾花惹草,不过他不平时从来不碰青楼里的美女,而喜欢四处勾搭引诱那些良家妇女并乐此不彼……”铁暮云嘿嘿一笑,马上就给出了主要的信息。
“勾引良家妇女?这小子倒是挺有想法,难怪爹妈不疼太子不爱,只能跟着个想夺嫡的弟弟混。”听到他的回答,我忍不住失笑。
没想到这潇国二王子,竟然还是个御姐控,这倒是挺稀罕的!
“不止如此,这位王子不仅喜欢上街找普通百姓家的女人,而且连那些品秩不高的官员妻妾也不放过……所以在这项城的下级官员有大半站在太子一边,他可谓功不可没。”铁暮云点点头,表情古怪的继续补充。
“啊?那岂不是一个坑人的货?那四王子为什么还要把他留在自己这一方?”我好奇。
“嘿嘿,公子有所不知,这二王子的癖好虽然古怪,但却并非不学无术,他自幼不好文墨却喜欢习武,十几岁就乔装改扮带着几名护卫在潇国的江湖上行走,虽然有个让人耻笑的勾引良家妇女的毛病,但是为人却豪爽仗义而且颇有些功夫实力,在潇国一带的江湖也算薄有名气,所以那些站在四王子身后的江湖门派,倒有大半是他最先拉拢聚集的,而那居仙楼也有他的股份,虽说份量不大,但是意义却很重。”说到二王子的长短之处,铁暮云的表情稍微有些凝重。
“那就是说,这二王子名为王子,实则算得上半个知名的江湖客了……可是慕云,你们江湖上不是最看轻那些采花贼么?怎么会容得下他?”我更加好奇的追问。
“哈哈,公子所言不虚!只不过这二王子最喜欢行的是勾、搭、引、诱的把戏,只要让他看到中意的良家妇女,他便会施展各种手段来引诱上床,而且每次都是以半月之期为限,时日一到,无论成败他都会撒手……但是怪就怪在他身为王子,却从来不用什么强迫的手段,而且事后对事主也多有补偿安置,因此他的这个癖好在江湖上虽有人不耻,但是在多数人眼里却是一件值得谈笑的轶事。”铁暮云笑了一声,然后表情古怪的做出了解释。
“苍蝇不叮无缝蛋?他的癖好如此古怪……应该是小时候受到了什么刺激,所以才会如此执着的做同一件事……他不是急色,而是要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某个结论……可惜啊可惜,照我看来,这位二王子这已经不是癖好,而是一种病了!而且还是无药可救的病!”自言自语了一阵,我忽然恍然大悟起来,眉头一皱一本正经的下了一个结论。
这四王子摆着自己的王子身份不用,不去拐骗名门闺秀;也抛开青楼股东的身份不用,不去跟“名花”们风流;却要改头换面去勾引那些市井之中的良家妇女,而且还设定半个月的“工作”期限,并一直乐此不彼的重复着——这他妹的哪里是兴趣所致,根本就是咱上辈子经常听到的强迫症么!
“病?公子说这是病?”听到我说二王子这是不治之症,铁暮云一愕。
“是啊!他这个已经不是什么急色,也不是那种可以改掉的癖好,而是一种奇特的病症!”
“什么病症?”
“名曰强迫症!基本无可救药!”
“强迫症?慕云为何没听过?是慢症?”
“你当然没听说过,这是我在宫中那些残本上看到过的医案……不过,这个病症本身并不会要人命,但是间接引发的后果就不好说了。”
“哦?那医案上怎么说?”
“医案上说患了这种不治之症的人,就会对某些特别的事情特别执着,哪怕死到临头,患病之人也无法改变和放弃这种执着……”我假装高深。
“哈哈,公子,你就说那二王子得了执念之障好了么,何必绕着弯子来打趣慕云呢!”听到我的解释,铁暮云顿时失笑。
额,执念之障!
原来这个世界上也有对强迫症的定义,只不过名字比较玄幻罢了。
好吧,这次装逼不成反丢人了!幸好看到的人不多……
“嘿嘿,执念之障,这名字不错,不过既然这位二王子有这么有趣的执念,那我们也省得拐弯抹角找什么弱点了,到时候就直接拿他先下手好了!”干笑两声,我满脸猥琐的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公子准备怎么做?”铁暮云跟着猥琐一笑,已经猜到眼前的太子又要做什么荒唐事了。
“等黎嘉到了再说。”我摸摸下巴,表情暧昧的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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