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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分卷阅读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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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还活着的,半个世纪之后的现在都经常联系。

    他觉得孙子照这种习惯生活下去,不仅注孤生,连好的朋友玩伴都不会有。

    林肯就先敷衍着熬过了军训,后来林爷爷被黎小麦分去了注意力,没再关注他,立刻就出来找了房子自己住。

    等到林爷爷腾出功夫发现他又出去住了,反对的话还没提,林肯就向他讨要一套进口的手绘骨瓷茶具,理由是:“那丫头喝水喜欢用好看的杯子。”

    哎呦呦,林爷爷双眼放出兴奋的光芒:人家女娃子都登堂入室了,这小子还住什么宿舍啊,多不方便培养感情!

    他就说嘛,也不看看是谁的孙子!

    当年林晟去美国相亲,眼高于顶的陈大小姐,一眼就相中了他,孙子长得比儿子还俊,能不招小姑娘喜欢吗?

    灵韵的孙女可比她自己有眼光多了!

    林爷爷美滋滋地继续润色他的,重生部分他已经写到男主女的孙子辈,照这势头下去,重孙模块也差不多可以解锁了......

    总之,打着黎小麦的名头脱离组织生活的林肯同学,在这天发现了一个神奇的现象,那就是每天无论多晚入睡。六点半必定被生物钟唤醒的他,居然一觉睡到了将近九点。

    原本担心旁边多了个会喘气的大活人会彻夜难眠的情况不仅没有出现,睡眠总时长还超过了平时。

    头脑清醒,浑身有力,那是睡眠充足之后才能享受的福利,对于平均每天睡眠时间不超过七个小时的林肯来说,心情都好上了几分。

    连一觉醒来身上缠了个八爪章鱼这种惊悚的事,都没能破坏这份好心情。

    伸手按了遥控器打开窗帘,初冬的暖阳照进房间里,让那“章鱼”的全貌显现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蹬了被子之后身上感觉到冷,黎小麦整个头埋进他的怀里,手臂搂住他的腰,一条腿还绕过来死死缠住他的。

    因为睡衣的衣袖和裤腿宽阔,女孩睡姿不雅,高高卷起之后露出欺霜赛雪的手臂和小腿,还有半截小蛮腰,阳光下显现出晶莹如玉的质感。

    林肯一瞥之后赶紧错开目光,这一大早的,真是要了亲命了......

    深吸一口气,林肯试图靠意念平缓身心随着朝阳而升起的燥意,并尝试着从“章鱼”的束缚中解救自己。

    林肯从来没有和一个女孩子,或者说和任何一个人如此亲密地贴在一起过。

    在他的记忆中,即便是父母,最亲密的时刻也不过是每次分别时例行公事的拥抱,但林肯觉得那拥抱仪式感更多过于感情。

    虽然和爷爷奶奶相处地也还不错,但那一代的老人向来内敛,林爷爷算是比较新派的了,在他个子没长起来之前,摸摸他的脑袋已经是最亲昵的动作,奶奶是大家闺秀,向来也是含蓄优雅的。

    至于同龄的女孩子们,不是像李安妮这样完全没有共同语言,还因为各种小心思怕被看穿怕被告状恨不得躲着他走的;就是对着他的脸犯花痴,一旦面对面除了脸红害羞连一句话都说不完整的;当然,也有胆大豪放想和他“发展,发展”的。

    但这些女孩无论家世、容貌、性格如何,无一例外都令他看一眼就觉得厌烦。

    感情这种事情是相互的,现实中的千金小姐们,并不像里写的那样会苦苦痴恋一个男人,李安妮这样左右逢源享受异性追捧的,才是主流。

    只不过有的家教好,会含蓄一些,走的是名媛路线,有的则不在乎名声,及时行乐。

    反正多半都不能婚姻自主,在套牢之前玩儿个痛快才够本,因为她们将来的配偶也都没有闲着的,看看周游魏小宝之流就知道了。

    身处这样的环境,林肯却对这些公子小姐们的把戏毫无兴趣,费时费力的恋爱游戏,还不如在赛车场或者电脑游戏中厮杀,更让人酣畅淋漓。

    和黎小麦发展到这个地步,实在是有些始料未及,关键是她每一次的行为举止都能出乎他的意料,却又难得的会让他觉得有趣,就比如现在,林肯尽管抽身的时候小心翼翼,但两人的姿势太过密不可分,还是惊醒了她。

    却见昨天一开始恨不得把他生吞下肚,最后被收拾得服服帖帖的某人,先是迷茫呆愣了片刻,等弄明白所处的环境之后便赶紧七手八脚挣脱了他。

    之后就用被子蒙住半张脸,然后再慢慢露出两只眼睛偷偷溜了他一眼,和他眼神对上之后又飞快地躲开。

    林肯有些好笑:怎么这反射弧长到要过了一夜害羞的感觉才能传过去吗?

    动了动因为长期保持一个姿势而有些发麻的臂膀,林肯正要下床洗漱,却见某个人又把自己往被子里埋,担心她呼吸不畅把自己憋死,林肯抓住她细瘦的脚踝,把人拔萝卜一样从被子里□□,催她:“第一节课肯定来不及了,如果你不想第二节也旷掉,最好现在就起床。”

    开学以后,黎小麦除了请那一周的假去西北,无论选修必修,还不曾缺过任何一堂课。

    听到林肯这话本来应该火烧屁股一样跳起来的,可这次她却只是僵了一瞬,随即又松垮地趴了回去:“不想去,旷就旷吧!”

    林肯眉头微皱,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她的乌龟壳,一开口却是调笑的语气:“昨天只让你爽了,正打算礼尚往来,结果你睡着了,既然不想上课,不如继续......”

    话音未落,被子已经被黎小麦兜头扔了过来,林肯笑着抬臂一挡,错眼的功夫,某人已经兔子一样窜下床跑进卫生间,还反锁了门。

    洗漱完毕,在楼下面包房买了早餐便向学校赶,黎小麦一口三明治,一口牛奶,边走边吃,林肯却是不习惯在路上吃东西的,帮她拎着剩下的东西和背包,迈着长腿走在旁边。

    早上第一节的英语课已经错过,英语课是小班授课,分组练习,想遮掩都遮不过去,大概已经被老师记下名字,但第二节却是全院一起上的公共课。

    赶到教室的时候已经迟到了几分钟,老师正在点名,黎小麦悄悄从后门进去,边角处找了个位子坐下,几乎没有惊动任何人。

    老师点名是随机的,想起管冰昨晚的话,黎小麦不由自主就看向那一个个答到的人,很快就发现了猫腻:好几个应声的人和老师喊的名字对不上号,男生女生都有。

    黎小麦视力很好,阶梯教室里她又坐在最高处的后排,同学们的小动作一览无余。

    她还看到了坐在中间靠后的管冰和冯佳玉,没看见王童,估计是逃课了。

    正发着呆,忽然听见老师叫“普物一班,黎小麦。”黎小麦刚要应声答道,心中一动,收住要脱口而出的那个“到”字,把头低了低,装作正在认真看教材的样子。

    然而直到老师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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