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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第两千零一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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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秩序的存在,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阻止犯罪行为的产生……

    事实上,犯罪行为本身,也并不一定就是邪恶的,所谓的犯罪本身,本质上来说,无非就是破坏了规则,破坏了秩序,仅此而已!

    秩序并非就代表正义,破坏秩序也并不代表邪恶!

    当然,不可否认的时候,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秩序代表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就自然会被绝大多数的人所接受所认同!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对于普通人来说,身处在一个秩序世界之中,无疑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因为那意味着他们不会过分的担心自己遭遇到一些自己不想遭遇的状况……

    秩序的存在,本身并不是为了阻止犯罪行为,事实上,任何的秩序都做不到这一点!

    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可以根觉犯罪的行为……

    但是,一个司法制度健全的国家,总是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犯罪的发生!

    这种减少,说到底其实并不是为了阻止犯罪本身,而是通过种种制度,来减低犯罪的成功率,同时增加犯罪者犯罪的成本,提升犯罪者在犯罪之后所必须要付出的代价!

    通过这样的方式,就可以很大程度上抑制犯罪行为的产生!

    至少对于绝大多数头脑正常的普通人来说,在明确得知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之后,通常是不会产生犯罪的念头的!

    道理很简单,因为他们很清楚犯罪之后就一定会受到制裁,就算不受到制裁,单纯只是被通缉,就会给自己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在这样的心理作用之下,人们就会更加倾向于选择遵守规则,而并不是违反规则!

    即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现实世界之中,如果处心积虑的想要进行一次犯罪行为本身,并不算是多么困难的事情,但是犯罪之后的代价,却并不是绝大多数普通人能够承受得起的!

    而法律存在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这也就是秩序力量最终极的一种体现!

    法律并不是要扼杀所有犯罪的可能性,也不能阻止所有预谋想要进行的犯罪行为,但是却可以从根本上减少这种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所谓的乱世用重典就是这样的道理!

    越是混乱的时代之中,刑法就必须越是严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放弃自己内心之中的恶念!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在古代的时候,就有所谓的连坐之法!

    所谓的连坐,其实很容易理解,就是一人犯罪,一群人一起承担责任!

    比如说在军队之中,一个小组的士兵,只要有一个人当了逃兵,那么全组士兵都要斩首,在这样的前提之下,任何一个士兵只要产生了想要当逃兵的想法,那么实际上就等于在潜移默化之中背叛了整个团队,会自然而然成为整组人的罪人,只要稍微泄露了行踪,就一定会被告发斩杀!

    因为他在做出这种行为的同时,实际上就已经背弃了同一个小组的战友,这样的背叛,是任何人都不能原谅的!

    事实上,连坐之法的精髓之处,就在于将原本士兵对于整个军队的背叛,转嫁到了士兵对于同一个小组战友的背叛,这样的话,整个军队之中,人人都自然而然的成为了监察者,自然就很少有士兵能够去当逃兵,也很少有士兵敢于去当逃兵……

    同样的道理,在国家的层面上也是如此……

    在绝大多数的古代王朝之中,造反行为都是必定会被抄家灭族的大罪,其实这种抄家灭族的罪行,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连坐,而事实上,这种做法的效果也是很好的,很多历史上的造反行为,往往都是因为内部人的出卖最终暴露出来,根本原因就是因为造反者一家本身也并不是铁板一块,总是会有人不愿意去承担要被杀头的风险,只要有这样的人存在,就自然而然会有消息泄露出去!

    这也就是连坐之法的高明之处了!

    事实上,这也是一种典型的用法律来实现对于秩序的保护的例子!

    即使在现代社会之中,法律之中已经没有了所谓的连坐的概念,但是实际上,这种影响却还是潜移默化的存在的……

    比如说,有人犯罪了,他的父母亲友就都不可避免的为之蒙羞,尽管这种道德上的蒙羞,并不属于法律制裁的范畴,但是实际上对于绝大多数的良善民众来说,却依然是非常沉重的一种社会压力!

    司法制度的本质,并不是根绝犯罪行为本身,而是最大限度的减少犯罪资深的土壤……

    一个社会越是和谐,那么犯罪行为也就自然会变得越少……

    就像是那些冲动杀人,其实本质上来说,并不是司法制度可以解决的问题,很多时候和人自身的精神状态有很大的关系,当一个人不假思索的做出犯罪行为的时候,任何的司法秩序都不可能阻止他的行为,因为这已经超出了秩序的范畴之外,法律能够做的,也就是在这个人犯罪之后,给予他公正的审判了!

    在现代社会之中,那些执法机关的存在,本身就有两种职能,第一种是在犯罪行为发生的时候,对犯罪行为进行阻止,而第二种则是在犯罪行为结束之后,对于犯罪者进行抓捕!

    而绝大多数进行恶性犯罪行为的犯罪者,通常是逃不过这两者的,要么就是在犯罪过程之中被击毙或者抓捕,要么就是在逃亡过程之中被击毙或者抓捕!

    也就是因为如此,所有社会的秩序总是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稳定!

    而社会的秩序越是稳定,财富和地位所拥有的能量也就越大!

    事实上,这也是武者身份地位低下的根源所在!

    然而,任何的社会秩序,本质上来说,都是有一个临界点存在的!

    从小秩序,到大秩序都是如此!

    一旦一个体达到了这个临界点,就足以单纯凭借自身的能力,撬动整个社会秩序!

    比如说像是恐怖分子,比如说像是制作顶级病毒的电脑黑客!

    实际上都是如此!

    他们不需要自身非常非常强大,强大到对抗整个地球,他们只需要在一定的领域之中拥有一定的实力,就会具备以一己之力撬动整个世界的能力!

    就像是恐怖分子组建的恐怖政权,单纯从强度上来说,实际上是不算强大的,这个世界上很多的国家,都可以在弹指之间绞灭这个新生的政权,但是实际上,一个恐怖政权对于一个地方的统治,往往是能维持很久的,究其原因很简单,因为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将威力庞大的武器投放到这个被恐怖政权掌握的区域之中,毕竟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需要自己的脸面的,大规模的屠杀平民的恶名,没有一个国家是愿意背负的……

    而想要完全根除这样的组织,即使对于那些大国强国来说,往往也只能采用最原始的方式来进行,飞机的轰炸,狙击手对于对方军官的狙杀,地面部队层层推进,一点一点的解放被恐怖政权支配的区域,解救那些饱受战火摧残的难民……

    而这也就是将双方放到了同一个起跑线之上,使得原本不对称的战争,变成了一场小规模的消耗战,即使战斗注定会胜利告终,但是却依然还是不可避免的会变成一场相对漫长的持久战!

    事实上,恐怖政权的存在,就是一种力量达到了一定临界点之后,撬动地球秩序的典型例子!

    不需要太强大的武力,只需要在一定的区域里占地为王,就可以有限度的对于整个地球的秩序造成影响!

    同样的道理,放在顶级的黑客身上也是如此!

    一个顶级的黑客制作的病毒,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勒索全世界的网民,黑客本身并不强大,或许本身至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宅男而已,但是他所拥有的网络力量,却达到了全球网络力量防卫强度的一个临界点,也就是因为如此,所有就能够撬动全球网络的风暴来!

    当然,黑客的问题也好,恐怖分子的问题也好,本质上来说,都不算是什么大问题,因为说到底,这已经是是世界层面上的麻烦了,这种麻烦上升到这种高度之后,就会面对全球力量的围剿,在这个层面上来说,不管是黑客也好,恐怖分子也好,都不具备真正和全球力量对抗的能力,问题解决也终究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然而,武力侧的超凡强者,就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了!

    一个武力侧的超凡强者,或许在实力上是比不上一个恐怖政权的武力的,但是他能够造成的破坏,却可能比恐怖政权更加巨大!

    究其原因很简单,因为一个武力侧的超凡强者,已经具备了足以在一个局部对抗政府武装力量的能力!

    就像是一只纤细的蚊子,如果有一天拥有了百倍的力量和速度,那么这只蚊子就会变成一只可怕的怪物!

    哪怕这只蚊子本身还是非常的纤细,但是百倍以上的力量和速度,却足以让这只蚊子拥有杀死很多人类的能力!

    而在这个时候,这只蚊子本身的弱小体型,就不再是劣势,而是它的优势了!

    有一个说法叫高射炮打蚊子,这种说法的含义,通常是表述杀鸡用牛刀……

    但是实际上,这种说法其实并不只有这一种含义!

    毕竟,用牛刀杀鸡,虽然是浪费了,但是实际上终究还是能把鸡给杀死的,但是高射炮去打蚊子,最终却可能连蚊子都打不到!

    这就是两者巨大的区别所在!

    现实之中的普通犯罪者,犯罪往往很难获得成功,如果是持续性稍长一些的犯罪行为,比如说绑架或者挟制行为,通常最后的结果都是被狙击手一枪爆头……

    而就算是那些快速的犯罪行为,比如说杀人抢劫之类的行为,通常最终也很难逃离法网的制裁!

    究其原因很简单,在现代社会之中,如果警察真的想要调查一起案件,那么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案件是一定可以水落石出的,普通的犯罪者,是不可能对抗在各个方面都具备有巨大优势的警方执法者的!

    毕竟,绝大多数的刑警都有非常丰富的抓捕犯罪者的经验,但是绝大多数的犯罪者通常都是没有经验的初犯,光是经验这一条,就足以让犯罪者被警察吃的死死的!

    毕竟,科技的进步日新月异,犯罪者就算是那种常看推理小说的人,也很难完全在犯罪之中消除自己的痕迹,毕竟犯罪痕迹这种东西,本身就是很难被完全消除的,最关键的是,犯罪者自身也很难知道哪些痕迹对于自己来说是危险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警察永远都是领先于犯罪者的!

    这一点,毋庸置疑!

    在过去的时候,或许还需要有神探的存在,才能侦破那些疑难罪案!

    但是,在现代社会,光是遍布全城的各种监控镜头,加上高科技的面部识别系统,就足以让绝大多数的犯罪者完全无所遁形!

    哪怕是一个普通的警察,只要按部就班的按照程序做事,往往都能够得出正确的结果!

    而也就是因为如此,所有在社会秩序之中,执法者在面对犯罪分子的时候,永远都是具备有碾压效果的!

    然而,这种碾压效果,实际上并不是绝对的!

    个体的力量无法对抗秩序,说到底只是因为个体没有真正达到秩序力量的临界点!

    没有达到临界点,就只能服从于秩序的力量!

    但是一旦达到了临界,那么这个个体就可以在一定的限度脱离这种局限性!

    就像是现实之中有的人有钱,就可以不被警察调查,就算是警察想要抓捕,都必须要非常明确的铁证才能有所行动!

    这也就是一种临界在一个局部秩序之上的特权!

    而除去权力和财富之外!

    个体的武力,实际上也恰恰是这样的一种特权!

    是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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