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烙印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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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酒吧</h1>
到达旅馆,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前台快要睡着的小哥打了个哈欠,有点不耐烦地被贝篱篱叫醒,给她查看着剩下的房间表。
“只有最顶层的509还空着了,你还要吗?”
小哥还有点没睡醒地问。
他穿一身浅棕色的简单短袖,即便是十月份,南岭这个地方也十分温暖,不像北京,十月份有人都已经能穿秋裤了。
但这小哥cao着一口外地口音,贝篱篱都没怎么听懂。
她只能连蒙带猜地猜出了他的意思,回答:“要的。”
谁让她的火车晚点了,原先订的好房间已经被别人占了。
这是她在网上找到的为数不多离那家音乐酒吧进又便宜的旅店了。
小哥给她开了房,拿了钥匙:“里面的热水器坏了,没有热水,你先凑合用吧,我们回头找人来修。”
贝篱篱点头。
-
进到509房间,这里确实比想象中的还要破旧。
不足二十平米的房子,窗户是磨砂的,只有一扇前有窗帘,头顶上的灯昏昏暗暗,床的角落里有蜘蛛网,一走进去,便能闻见一股呛人的灰味。
走进卫生间,更是不得了,浴帘完全没有,更别提洗澡玻璃间,水龙头是最老式的五角水龙头,四周都是锈,一拧,过了好久才有一股颤颤巍巍的水流出来。
贝篱篱叹了口气。
条件比北京差远了,比之前乐队住的地下室都差远了。
但谁叫她和乐队直接掰了,往后只能自己找生存空间了。
贝篱篱用冷水胡乱地洗了个脸,衣服也没脱,便直接在这床上睡了过去。
-
第二天醒来,是七点。
明媚的阳光从窗台照进来,此地不比北京的地下室,阳光十分充足,贝篱篱被那道正好照在她眼睛上的阳光刺醒,从床上坐起来。
昨天的经历好像一场梦。
和乐队闹掰之后,直接就买车票去南岭了,和父母当然也没打招呼——反正自从父母离婚之后,她和他们差不多有三四年没怎么说过话了。
贝篱篱从床上下来,洗漱完毕后,走到了楼下。
旅馆是没有餐厅的。
她在地图上查好了,附近不远处有一家音乐酒吧,如果运气好,她能在那里找到一份工作,然后勉强糊口,从头再来。
也不知道以后的路是怎么样的,或许饿死也未可知,但是这是她喜欢的事,她就愿意坚持。
贝篱篱出了旅店,在路边小摊随便买了个煎饼,边吃边走。
九点钟,她到达了那家酒吧的门口。
早上九点这个时间点肯定没有几家酒吧开门的,贝篱篱就这么一坐,玩着手机。
身前,突然一道小小的阴影打下。
是一个小男孩,穿着破旧的灰色衣服,手指缝里也脏兮兮的,指着贝篱篱手中的煎饼,满眼渴望。
贝篱篱愣了一下:“你要吃吗?”
南岭这个地方属于农村,基本属于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偏远荒凉山区。
周围都是留守儿童,也有很多吃不上饭的人,所以连旅店也十分破旧,酒吧也是走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找到的简陋酒吧。
男孩看着她,不说话,却满眼渴望。
贝篱篱看懂了他的眼神,就掰了一块剩下的煎饼给她,做这个动作时,她也不知怎么觉得这个场景好像有点熟悉。
就像……
算了,人都走了,还想他做什么。
贝篱篱摇摇头。
小男孩接过煎饼,开心地笑起来,也不害怕她这身奇装异服和杀马特一样的头发,指着酒吧说:“中午十二点开门。”
十二点吗?看来还要等很久。
贝篱篱心想。
这时间也不能浪费,手机也不能玩了免得浪费电量,她干脆就和小男孩聊起了天。
奈何小男孩口音太重了,身为北京人的贝篱篱基本上听不懂除了东北和河北的任何外地人说家乡话。
说了半天,贝篱篱才明白,小男孩就住在这附近,是酒吧其中一位女服务员的儿子。
嚯,怪不得,原来是这里服务员的孩子。
贝篱篱暗暗点了点头。
直从上午聊到中午,太阳明晃晃地在正午当空,将贝篱篱晒得全身燥热。
南岭这个地方不比北京,十月份有时候天气会骤然冷下来,这里如今的气温还在将近三十度左右。
终于,在快到一点钟的时候,贝篱篱远远看见有两个男人朝这边走过来。
其中一个人身材微胖,留着大胡子,手指上转着一串钥匙,和旁边的男人聊着天。
旁边的男人则身材比较瘦高,看上去有几分精干。
看到有个人坐在他们酒吧门口,大胡子男人首先上前:“小meimei,有什么事吗?”
贝篱篱赶紧站起来:“您好,我想来这里应聘。”
“应聘?”大胡子一愣,“我们这里已经不打算招聘了。”
“我想来做驻唱歌手。”贝篱篱再度请求,“我知道你们这是一家音乐酒吧,我会唱歌,会架子鼓,也会弹吉他,我不求多少工钱,只想能有个住的地方。”
说到这,她再次上前一步,“您给我个机会吧。”
女孩眼里都是请求,十分急切。
大胡子和精瘦男子对视了一眼,彼此眼里都有些犹豫。
诚然,酒吧的经营状况并不是很良好,原本这里确实是有乐队驻唱的,但是由于盈利不足,已经没办法付给原先的乐队工资了,他们也就走人另寻他处了。
如今有个女孩自愿来驻唱,还说不求工资,那……也不是不可以。
大胡子点了点头:“那你进去试试唱吧。”
贝篱篱眼睛亮起来。
大胡子用钥匙开了门,贝篱篱跟着走进去,那个小男孩也跟着走进去。
这家酒吧不大,占地也就200平方左右,还没开灯时,四周一股昏暗的气息,大胡子将灯打开,整个房间西北处有一个小舞台,那里就是驻唱歌手工作的范围,吧台卡座在正中央,右边则是零零散散的双人桌和四人桌。
贝篱篱随着开灯,一眼就望见了舞台旁边摆着的麦克风支架和一个低音大鼓。
她忍不住走上前,轻轻敲了一下。
这面鼓已经很旧了,敲上去的音色都不太好,想必是上一个乐队觉得没必要带走就留在这里的。
“那我试唱了?”贝篱篱打开麦克风,对着大胡子问。
大胡子点点头。
贝篱篱清清嗓子,开始唱:
“我住在北方
难得这些天许多雨水
……”
这首歌叫《南方》,原本是由男声演唱的,但贝篱篱用女性的嗓音演唱过后,很快就赋予了这首歌特别的韵味。
大胡子老板的唇角牵起。
贝篱篱试唱完,他点了点头:“很好,你就留在这里做驻唱吧,介绍一下,我是这家酒吧的老板李和鸣,他是经理王通。”他又指了指身旁的精瘦男子。
贝篱篱点点头:“您好。”
“我们的员工都住在巷田路29号,你有行李吗?可以先跟我把行李搬过去,下午正式来工作。”王通说。
贝篱篱说好:“我的行李在旅店,我先回去拿行李,然后跟您去住的地方。”
王通答应了。
贝篱篱回到原先的旅店,退了房拿了行李、吉他和架子鼓,再冒着大太阳赶到酒吧,已经是三点钟了。
她跟着王通来到了他们所说的巷田路29号。
酒吧本就属于比较偏僻的地方,是城市和农村的交界处,而巷田路29号,基本就完全属于农村了。
从酒吧所在的地方沿着宽阔人稀的公路向北走,途中经过一片小树林,拐过几条巷子,才到了所谓的“巷田路”。
这附近的装潢都很破败,基本都是胡同、木房子、水泥砖什么的。见到贝篱篱这个一身新潮打扮,染着头发的城市女孩走进来,路边的几个小孩子用有些害怯又好奇的目光看着她。
贝篱篱冲他们笑了笑。
“到了,就是这儿。”王通站在一所二层小楼房前说。
说是二层小楼房,不过搭建得也不是特别好,只能算得上这条街道里比较不错的建筑,墙面是白色的,屋顶是浅棕色的,很尖,铁门边用铁皮在墙上钉了一块牌子,上写“巷田路29号”。
贝篱篱却微微翘起唇角,点了点头。
这以后就是她的新住所。
正在这时二层的窗户却打开了,一个半长头发的年轻女子向下望:“通哥,来新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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