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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绝色风流
章节目录 卷四 天下乱,祸起萧墙现狼烟 第三章 碧血洗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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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伟端着个大海碗,蹲在猪圈前,就着猪圈里的臭味扒拉着红烧rou和水晶肘子。
喷香的米粒挂在乔伟嘴边,乔伟的舌头灵巧地一卷,便将米粒卷进了嘴里。晶亮的猪油顺着他的嘴角往下淌,猪圈里几头特立独行的猪用充满苦大仇深的眼神,看着这个在它们面前,大肆咀嚼它们同类的老魔头。
而老魔头则正炯炯有神地看着被手指头粗的牛筋捆得跟个粽子似的黎叔,黎叔身旁还偎着几头白嫩的小猪。
“你是说……三少爷只用了一招就制住了你?”乔伟鼓着腮帮子,不断地咀嚼着,含糊不清地问道。
黎叔满脸悲愤地仰望天空,用无比沧桑的声音道:“他是偷袭!你明白吗?是偷袭!如果正大光明,明刀明枪地跟我干的话,我老黎绝不会败得如此凄凉!再说,三少爷突然会点xue了,我哪里知道三少爷什幺时候学会点xue的?”
“连点xue都会了?”乔伟沉吟着,点了点头:“我相信你,我自然是相信你的实力的。如果……正大光明地跟三少爷动手的话,你能撑住几招?”
黎叔默然不语,过了半晌,才长叹道:“十三招半。但是,你也知道,若我达到‘幻魔随心’的境界的话,三少爷现在的本事,应该没法子胜过我。”
乔伟嗯了一声,道:“那我可以跟他打十四招。还好,我没有个义女会惹到三少爷夜袭。”
说着,乔伟站起身来,端着碗转身就走:“我去挟几筷子菜,你等一会儿。”
黎叔怒吼起来:“妈的,老乔,你就没打算先把我放出来?你就忍心让我留在这里任这些小猪如此蹂躏?”
乔伟回过头,深情地望了黎叔一眼,道:“我头上,还有三个大包。”
※ ※ ※ ※
“我随风而来,随风而去……”三少喃喃地念了一句,双腿猛地一夹马腹,靴根上的马刺顿时让胯下坐骑长嘶一声,绝尘而去。
逍遥山庄里,秦逍遥正指挥着家人进行着一项浩大的工程。
“你们,把这架屏风搬走。对,还有后院的那几棵荔枝树……”
“老爷,荔枝树移到京城也没法子种活的,就算能侥幸种活,但水土不服,也结不出果子啊!”
“嗯,这倒是个问题。罢了,荔枝树就不用移了。把柿子树移走就行了。咦,黎前辈,你怎地抱着两头小猪?这些粗活给下人们做行了,您怎地亲自动起手来了?”
抱着一箱子金银珠宝的乔伟笑道:“老黎最近跟这几头小猪生出感情来了,所以才亲自动手的。庄主老爷,你呀,就别管他了。”
肋下夹着两头小白猪的黎叔阴沉着脸色,冷声道:“别在这乱嚼舌头。这两头小猪曾各自咬过我两口,哼,它们以为混进猪群我老黎就认不出它们来了,娘的,胆敢伤我老黎的猪,化成灰我都认得出来!这两个家伙,今晚我老黎就亲自动手,做烤乳猪!”
“噜噜,噜噜……”两头浑不知大祸临头的小猪天真无邪地叫着,很惬意地享受着黎叔强壮的臂弯。
逍遥山庄大举搬迁,准备全部迁往京城。
而三少,已经孤身一人先行一步,策马狂奔在前往京城的路上……
※ ※ ※ ※
云省省城乌云城。
城守李昊伫立于城头之上,浑身浴血,手持一把布满缺口的长剑,仰天狂呼一声:“圣上……”
嗖……一枝铁箭穿过他的心口,透体而过,带出一串血珠。
“李大人!”李昊身后仅余的,不到五十的秦军守军齐声悲呼。
李昊高大的身子摇晃了两下,一头栽下城头。
城下,是黑压压的一片人头,总数在两万以上。其中有近三千人穿着抢来的秦军盔甲,手持夺来的标准军队武器。而剩下的,则是穿得五花八门,武器也是各式各样,砍刀、木桩、皮鞭、梭标、石头等等,不一而足。
当李昊的尸体一跌下城头,马上有一群人一涌而上,将他身上的盔甲剥下,便连那满是缺口的剑都夺了下来。
然后,李昊的尸体便被剁成了rou片。
射出了那一箭的黑衣独眼壮汉笑着背上了长弓,抓起丈八长的点钢枪,一指城头上最后的几十个秦军守兵,吼道:“投降者,不杀!”
那些秦军士兵默默地握紧了手中已损坏得近乎报废的刀枪,一言不发。
那独眼壮汉钢枪一挥,马上有大队人马呐喊着沿着城门两旁的阶梯往城头冲去。
无力的抵抗只持续了不到一柱香的功夫,城头上的秦字大旗便已落下,升上一面血红为底,上绣一个斗大的“战”字的大旗。
“一千五百人的守军,在我军里外夹击破城之后,死守最后一堵城墙,却让我付出四千多人的代价。大秦的军队,果然战力犹存!”
黑衣大汉看着那飘扬的血色“战”字旗,喃喃自语。
大秦历七八二年六月二十七,云省省城乌云城被一股云省境内的土匪攻破。云省境内赫赫有名的土匪头子战天王摇身一变,成为义军领袖,煽动贫苦百姓起义,以三万两千人的兵力进攻只有一千五百城防军驻守的乌云城。
乌云城因地处大秦帝国腹地,所以尽管是省城,却仍只常驻一千五百正规军。
乌云城守李昊率守军在城已被攻破的情况下,踞守北面城墙,以一千五百人的兵力力拒三万余叛军的左右夹击,击杀叛军四千三百余人,最终寡不敌众,战死殉国。一千五百秦军无一投降,全部战死。
秋若梅就是在战天王的叛军完全控制了乌云城,正派人冲洗城头上的鲜血的时候,从北面城门进城的。
她里面穿一件一尘不染的白色劲装,外罩一袭朴素的白裙,那浆洗了无数遍的白裙上,依稀打着许多织工非常精细的补丁。
她的左手提着一柄看上去非常普通的长剑,肩上挂着一个小小的包裹,右手上则抱着一个至多两岁大的小娃娃。
那小娃娃长得粉嫩可爱,虽然身上的小衣服都是由一块一块的碎布缝合起来的,但由于做工非常精美,所以穿在身上显得异常漂亮。
此时小娃娃正坐在秋若梅的臂弯里,一双精灵古怪的大眼睛滴溜溜地四下张望着,胖胖的小指头塞在嘴里,流着口水含糊不清地说着:“mama,饿……要吃奶奶……”
“乖哦宝宝,你已经两岁了,不能再吃奶奶了。你不是已经会吃小米粥了吗?mama等下就给你买小米粥吃好吗?”秋若梅笑着,哄着小宝宝。
小宝宝点了点头,无比乖巧地说:“好的mama,宝宝最乖,宝宝长大了,不用吃奶奶,会吃小米粥啦!”
奶声奶气的声音听起来无比稚嫩可爱,任谁听了都会从心底喜欢上这个娃娃,然而,有些人虽然也喜欢小娃娃,但是他们的喜欢却是非常另类的。
正在冲洗城头的几个叛军士兵中,有一个额头上绑着红巾,长着一双凶光四射的三角眼的中年汉子直起了身子,眯起眼睛望向正走在城门下的街道上的秋若梅。
“老狗,去通知二当家的,说有个女的带着一笼上好点心进了城。”那中年汉子脸上露出丝丝yin邪的笑容:“妈的,那女的也是个美女,虽然生过了孩子,可是身段竟一点都没走样。嘿嘿,大当家的最喜欢虐杀美女,要是把她献给大当家的,一定重重有赏!老狗,你他妈倒是快去呀!老子先带人去堵那女的!”
那个被叫做老狗,长得还真很像一条狗的叛军士兵应了一声,一溜烟跑下了城头。
这时,一个看起来才十五六岁,长得非常稚嫩的小叛军傻愣愣地问:“蛇哥,那女的手里没提什幺点心呀!再说了,要吃点心的话,这城里还少了吗?为什幺要抢一个女人的点心献给二当家?”
那被唤作蛇哥的中年汉子三角眼里闪动着莫名的光泽,凑近那小兵,露出一口黄牙,邪笑道:“那女的不是抱着个嫩得能掐出水来的小娃娃吗?咱们二当家,从前在山寨里的外号不是叫‘食人魔’吗?水嫩的小娃娃,可是他最爱吃的,嘿嘿嘿嘿……”
那小兵的脸突然一阵发白,然后捂着嘴飞奔到城头,扶着箭垛哇地一声呕吐起来。
蛇哥和几个看上去一身匪气的叛军哈哈大笑了一阵,然后呼哨一声,带着二十几个叛军涌下城头,拿着武器向秋若梅追了过去。
而那个正吐个不停的小兵,见蛇哥等人已经跑下了城头,忽然一咬牙一跺脚,站在城头上,双手拢在嘴边大声喊道:“前面抱孩子的那位姑娘,你快跑呀!有一群兵痞要来抓你和你的孩子啦!千万别让他们抓住,他们要把你和你的孩子献给我们大当家和二当家!我们大当家的是个魔鬼,我们二当家的是个吃人的畜牲,千万别落到他们手里呀!前面抱孩子的那位姑娘,你……”
声音戛然而止,已经走出了老远,却仍听到了那小兵的呼喊的秋若梅愕然回头,只见那近百丈开外的城头上,那小兵一手捂着胸口,胸口上深深地插着一枝羽箭,另一手胡乱地挥舞了两下,然后自城头上一头栽落下来。
小兵的尸体在城下摔得粉碎,蛇哥收起了弓箭,抓着一把厚背大砍刀狠狠地咒骂了几句,然后带着众叛军飞快地向着秋若梅冲来。
而秋若梅,则是在看到那不知名的小兵摔下城头之后,一股无名火便自心头涌了上来。
“宝宝,看来还要多等一阵子才能吃到小米粥了,mama要做点事情呢!”秋若梅一边哄着宝宝,一边掏出一条黑色丝巾,蒙住了宝宝的眼睛:“老规矩,不能让宝宝看见。”说着,她飞快地解开外裙,将宝宝放进了怀中,用一条白巾牢牢地缚住。
“呛!”秋若梅长剑出鞘,那剑鞘与剑柄看似毫不起眼的长剑,出鞘后却如一汪秋水,寒气逼人,剑身便如镜子一般,可以映出人脸上最细微的皱纹。
“你们这种人也配当秦军?”秋若梅冷哼一声,眼神如寒冰,一剑平平削出,凛冽的剑气化成无垠一片,剑锋所过之处,气温急剧下降,空气中竟凝出片片冰花!
※ ※ ※ ※
乌云城是通往京城的必经之地,当三少策马奔进乌云城的时候,心中不由生出许多感慨。
这是他初出江湖后,次见识到真正江湖的一座城池,也是他次杀人,次享受男女鱼水之欢的一座城池。
三年前的一幕幕仿如历历在目,三少在城中放慢马速,沿街缓行,寻找着记忆中的一点一滴。
但是三少现在并未在乌云城中发现记忆中的美好,昔年无比繁荣热闹的乌云城,今日竟静悄悄的,很少能见到街上有行人。
即使有一两个行人,也都是匆匆忙忙地奔走,仿佛后面有人正在追赶一般。
三少心中颇感奇怪,一路之上,行人不多,兵却很多。
而那些有的穿着染着鲜血的,正规的秦军盔甲的士兵,与许多穿得跟土匪一样,手持利器的奇怪人等聚在一起,在大街上三五成群地游荡,不时用不怀好意地眼神向着三少瞄上几眼。
不时有几条土狗夹着尾巴沿着大街匆匆跑过,嘴里,竟叼着血淋的人手或是人腿!
三少心中忽然涌出一股极其浓烈的不安,但他并不是害怕城中诡异的气氛,因此这不安来得毫无道理。
巷子里传来几声惨叫,三声循声望去,只见主道旁的小巷里,十几个乱兵正大笑着追赶几个穿着华丽的肥胖男子。那几个肥胖男子不多时就被砍倒在地,手里抱着的包裹掉到地上,元宝珍珠洒了一地,引来多名乱兵哄抢。
“乌云城的秦军什幺时候跟土匪混到一起了?莫非全都改行做土匪了?”三少心里正想着,突然看到前方不远处的街道中央,被风卷起一抹雪白!
三少猛地一夹马腹,骏马飞奔而出,飞快地冲到那抹雪白前。三少俯下身子,伸手一抓,便将那抹正在风中打着转儿的雪白抓进了手里。
这是一片裙角,看上去是被利器从一条完整的白裙上切下来的,上面还沾着两滴血迹。
三少将这片裙角放到眼前细细端详,只见那裙角上,留着一块指甲大小,若不仔细观察绝对无法发现的,缝补得近乎天衣无缝的补丁。
三少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他将裙角放到鼻子前,细细地嗅了一阵,脸色突然变得无比苍白。
瞳孔放大再收缩,瞳孔中隐有腥风狂啸,那一双漆黑的瞳仁,竟掠过两道诡异的红光。
三少猛地闭上双眼,深吸了一口气,胸口剧烈地起伏几下,然后紧握着那片雪白的裙角,策马飞快地向前奔去。
远远地,北城城门的高大城楼已经出现在视野中,那平坦宽阔的大街上,流淌着的鲜血也出现在三少眼中。
约三十来名叛军正在冲洗着街道上的鲜血,他们听到急促的马蹄声后,全都停下了手中的活计,用不怀好意的眼神望向三少。
三少转瞬间已经冲至这群叛军前面,他一言不发地环顾四周,只见这段街道方圆二十丈内,已完全被鲜血染红。
街道的石板上,街道两旁的房屋的墙壁甚至屋顶上,都涂满了鲜血,无数血脚印和血手印印在街道及墙壁上。原本应当很是平整的街道石板碎裂多处,墙壁上有的地方还留着剑痕刀痕枪孔箭孔。
那三十来名叛军已经放下了手中的清洁工具,悄悄把手挪到了兵器的柄上。
而三少却浑不在意,在众目睽睽之下翻身下马,径直走到街边的一处屋檐下,蹲下身子用手指拈起了一片衣角。
从质地上看,这片衣角与三少捡到的裙角一模一样。
接着三少又看到了屋檐下一汪纯由血水注成的血坑中,闪动着晶莹的光泽。
三少伸手往那汪血坑上轻轻一抚,手凌空抚过血坑,却将血坑中几块闪亮的东西吸进了掌心。
那是几块细碎的,正在融化之中的寒冰,冰体已经变成了血红色。
三少抬头望天,太阳已经移至西边,夏日的阳光已经很有几分热力。
三少的嘴唇微微颤抖了几下,站起身来,尽量露出最和蔼的微笑,看着那三十余已经走了过来,稳稳呈扇形将他围住的叛军。
“谁能告诉我这里究竟发生了什幺事?”三少用温柔至极的语气说着,一边说还一边掏出了几张银票,“谁告诉我了,谁就可以得到这五千两的银票。”
叛军中一个看起来像是小头目,长着一只大大的鹰钩鼻,三十来岁的瘦长汉子阴笑一声,说:“如果我们杀了你,你身上所有的银票岂不是全是我们的?又何必多废唇舌告诉你发生了什幺事情?”
三少摇着脑袋,将头低了下去,“看来,我不得不说一句反派经典台词了。”
说话间,三少猛地抬起头来,眼中凶光闪过,脸上神情变得无比狰狞,咧开嘴,露出一口阴森森的白牙,近乎咆哮一般叫了起来:“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呼……”风声响动,三少的身影突然凭空消失,那队叛军还没来得及表露出惊惶恐惧的神情,三少已经在叛军群中现身。
“砰!”一声巨响,两名叛军同时中掌,身子顿时横飞出去,撞到了他们隔壁的人身上,然后被他们撞到的叛军也纷纷飞了起来,再次撞到另外的叛军们身上。
就这样,三十来个叛军犹如骨牌一般,一个撞一个地被同伴撞飞,不到三次眨眼的功夫,三十来个叛军全都被撞得飞上了半空,然后在空中发出一阵沉闷的爆响。
所有飞上半空的叛军身体在瞬间膨胀爆裂,极为缓慢地分解成最基本的血浆,然后扬扬洒下,血水如雨般将那已经被冲洗得差不多干净了的街道,再次染成猩红。
三十多个人,三少却只出了两掌,击在其中两个人的身上。
三少这两掌中蕴含的功力,便如最恐怖的传染病一般,由两个人身上传递到三十多人身上,在将他们击上天空之后同时引爆。三少这一手,已与西门无敌当年施展出来的,那一招“众神升天”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叛军并未死绝,那个叛军小头目被三少有意放过了。
此时他全身已被血水从头到脚淋了个通透,两腿颤抖着,像看着最可怕的魔鬼一般,绝望地看着向他一步步走近的三少。
三少脸上此刻又已浮出貌似和蔼的微笑,漫天的血雨没有一滴沾到他身上,除了那双手掌,三少全身上下无一处血迹。
三少走到那叛军小头目面前,温柔地道:“尿裤子了吗?不要紧,我不会嫌你埋汰的。”
三少伸出被鲜血染得通红的右手,在叛军小头目的脸上轻轻摸了一下,道:“哭有什幺用?哭我就会放过你了吗?乖,别哭了,告诉我,你想怎幺个死法?”
那叛军小头目突然两腿一软,跪倒在地,全身抖得跟打摆子似地,以头撞地,撞得砰砰作响:“大侠!大哥!大爷!我的亲爷爷!您就饶了小人吧!您就把小人当个屁,随手放了吧!您要知道什幺,小人一定不敢稍有隐瞒!小人这就告诉您发生了什幺事情……”
声音颤抖地,口角流着涎水,那叛军小头目飞快地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生死关头,他突然爆发出所有的潜力,神智变得无比清醒,整件事情叙述起来,竟然脉络清晰,滴水不漏。
“用五个百人队围攻一个带着孩子的女子,还出动了弓箭手,最后更是你们的大当家与二当家同时出手,这才以死伤一百二十三人的代价,擒住了那女子……你们,还真他妈有出息!”听完了叛军小头目的讲述,三少用银票抽着那小头目的脸,轻声数落着。
“不关小人的事!”叛军小头目撞天叫屈:“小人什幺都没干,小人本是山寨里最没用的一个,所以平时打仗杀人抢劫的事情小人都不用上场,每次都只做事后清场的工作……”
三少笑道:“好了,不用急着辩解了,少爷我是非分明,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嗯,告诉我,那女子和小孩被带到哪里去了?”
那叛军小头目此时吓得不敢有半句谎言,听着三少语气温和,以为三少真的会放他一马,马上飞快地道:“已经给带去了城守府。自攻占了乌云城,大当家和二当家便占了城守府,改为将军府,那女子和小孩便是给带去了那里!”
如果这叛军小头目抬头看一眼三少的话,定会发现,三少此时虽然在笑,但是笑容却已经变成了一种说不出来冰冷残酷的讥笑。而三少瞳孔中,也正呼啸着烈烈腥风,闪动着血色的光芒。
“嗯,很好,你很听话,这五千两的银票,便给你作赏钱吧!”三少说着,两根手指头拈着那五张银票,往刚刚抬起了头,正露出一丝死里逃生又大发横财后,难以掩饰的兴奋笑意的叛军小头目头上拍去。
无声无息地,那薄薄的银票像铁板一样将叛军小头目的脑袋拍得粉碎,红白之物溅了一地,银票之上却未染上半点污秽。
“你们起心杀我劫我在先,少爷我向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不饶人。若是饶了你,少爷岂非坏了自己的原则?”三少朝着那无头的尸体嘲讽地一笑。
随手将银票塞进怀里,捡起一把厚背大砍刀,三少翻身上马,勒转马头向着城守府方向奔去。
“想不到……少爷我竟然不是死精无精……”骑在马上,三少心里既是焦虑不安又是兴奋不已,“更想不到的是,梅姐竟然肯为我生下孩儿!”
三少自然知道被抓的便是秋若梅,事实上,当他看到那片雪白的裙角后,便已经知道秋若梅遇上麻烦了。
裙角补丁上的“天衣无缝”针法,还有令三少无比熟悉的味道,令三少心中再无疑惑。
这也正好可以解释三少为何在初进城时,心中会涌出一抹莫名的不安。却是因为那真正让他牵肠挂肚不已的秋若梅,和他那素未谋面的孩儿遇上了危险!
“等着我,梅姐!等着我,小家伙!我这便赶来救你们!战天王,战天虎,你们两个畜牲!敢动我秦仁的女人和孩子?老子把你们剁成rou酱!”三少咬牙切齿地咒骂着,胯下坐骑在他的内力刺激下,犹如狂风一般飞奔,急促的马蹄声绵密地无一丝间隙。
在那叛军小头目坦白从宽之后,三少当然知道了这股所谓的义军两个首领是谁。
一个叫战天王,曾是云省黑风寨的大当家,抢劫勒索无所不作,偶尔会救济一下穷人,所以落了个劫富济贫的好名声。最经典的一句话是:“绝对不要抢穷人,谁抢穷人老子杀了谁!”
其实谁都知道,穷人哪有东西什幺好抢的?家里穷得连做饭的锅都没有了,你能抢个啥?抢草纸擦屁股吗?当土匪的,要抢劫当然是要抢富人了!
而所谓的济贫,你一个山寨想把生意做大,总得有个好名声,总得招收新人入伙吧?不把穷人巴结着,谁来跟着你当土匪?谁又会协助你抢了富人之后,还不去报官的?
所以这所谓的劫富济贫,根本就是一句屁话!
战天王最近觉得黑风寨周围的富人都被抢得差不多了,加上又听说岭南的老百姓在一个叫项启的人带领下起义造反,大杀富人,大肆抢劫,于是也想学那项启,劫掠整个天下。便赶时髦揭竿起义,自组了一支义军,号称战王军。
战天王使得一手好枪法,更兼能左右开弓,左手能拉开六百石的铁胎弓,右手能开五百石的铁弓,倒是一员实打实的猛将。
此人最好虐杀美女,行虐待jian杀之事。一想到秋若梅已落进他手中,三少便心急如焚,心乱如麻,心痛欲裂,心怒若狂!
而另一个叫战天虎,是战天王的弟弟。此人身高一丈有三,弓马功夫不行,只擅步战。擅使两柄铜锤,左手锤重七百五十斤,右手锤重八百斤,号称有万夫不挡之勇。
战天虎别无其它嗜好,只好吃rou。而自三年前得了一场怪病之后,什幺rou都吃不下去,最后误吃了人rou,发现人rou竟能顺利入喉,而且还吃起来特别香,于是迷上了吃人rou。
而此人最喜欢吃的,是不足五岁的小孩子的rou,两岁以下的婴儿更是他的最爱!
因此这战天虎获得外号“食人魔”,臭名远扬,可止小儿夜啼。
一想到战天虎的德行,三少便睚眦欲裂。人吃人的事情不是没有,在饿孚遍地的灾年,百姓无衣无食,易子而食,烹妻待客都是有的,可是那仅仅是为了生存,为了能活下去!
而这战天虎,纯是为了口舌之欲,便丧心病狂地嗜食人rou,实在天理不容!
三少不是一个赞成替天行道的人,他根本与大侠二字毫不沾边。
但是三少现在终于觉得,在很多时候,尤其是在老天瞎了眼的时候,即使自己也是个该遭天谴的恶棍,这时候也该出手替老天爷医治一下他那双浑浊的眼睛了!
“妈的,该死的老天爷,你他妈就没看到,那战天虎要吃的,是我秦家三少的孩子吗?妈的,任何一个小孩子,就算将来注定是个恶棍,也不该活生生被人吃掉!就算世上人人皆该死,但完全不懂是非善恶的小孩也不该死!cao你妈的老天爷,你狗日的瞎了眼睛,老子今天就血洗这乌云城,让你张开双眼,好好看一看这一片混乱的人世!”
※ ※ ※ ※
我们等待保护自己的英雄,
轰动好让自己感动。
染红整个天空,
成全个人的梦,
这世界需要有人被歌颂。
※ ※ ※ ※
穿着华丽的大红新装,有如新娘一般的秋若梅躺在床上,默默地淌着眼泪。
她的双手双脚全被拇指粗的铁链锁住了,固头在钢铸的床架上,因此尽管她的xue道没有被封,她仍无法自行脱困。
而她躺着的这张床,与其说是床,倒不是说是一架刑具。
看着房内墙壁上挂着的,琳琅满目的各种仿似刑具,却远比刑具更变态,更歹毒的东西,倔强坚强如秋若梅,也不由淌下了泪水。
她仿佛已经可以预见到自己的遭遇,她仿佛已经看到了那布满细小铁钉的皮鞭往她身上抽落,将她娇嫩的皮肤抽出血花。
但是她并不害怕rou体上的痛楚,甚至于折磨凌辱,她都全然不怕。
她流泪,是因为她的孩儿,她那才刚刚两岁零三个月的孩儿。
那是她和秦仁的孩子,是那次在定州城中留下的结晶,是她在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恋,最真心的牵挂的结晶。
她不怕死,不怕痛,不怕被羞辱,但是一想到宝宝即将落入那食人魔的口中,她便不由泪如雨下。
她万万想不到,这次只不过是想带着孩儿去一趟逍遥山庄,去看一看三少的家,途经乌云城便会遇上这种不幸。
当她拔剑冲向那二十多个土匪一样的士卒时,她根本就未曾想到,乌云城已被叛军攻下。
而叛军,在初掌乌云城之时,也不会在城门上贴上告示,说此城已被我们攻占,来客请绕道行走。
事实上,叛军在占领乌云城之后,虽然四处驻扎戒严,却并未禁止任何人进城。
对叛军而言,除了秦军平叛的大军,任何人进城对他们而言都是好事,兴许会碰上行脚的客商,甚至大队的商队也不一定,那不正好可以好好地劫掠一番吗?
所以秋若梅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已经身陷险境。她见那好心提醒她的小兵被兵匪射死,天生一副侠义心肠的她自然会一怒拔剑。
区区二十几个乌合之从哪里会是她的对手?不消片刻就已被她杀了个干干净净,可是当她将那队叛军杀尽的时候,却发现城门已然紧闭,大队的叛军涌了出来,将她团团围住。
五百叛军依然是乌合之众,但是他们有弓箭,有长枪,会结最基本的阵法。
秋若梅被围困之后,死命突围,杀死一百多叛军,但最后叛军头领亲自出手,战天王一箭射中了她的长剑,将她的剑射飞。
没有了剑的秋若梅并未就此屈服,仍奋力苦战,但是当战天虎的两柄巨锤加入之后,她终于败了。
她被生擒,宝宝被自她怀中夺走,然后她便给带到了这里,几个老妈子将她洗净之后,将她锁到了这铁床之上。
现在,秋若梅已经心伤欲死,彻底绝望。
不相信浪漫的年轻mama,你可曾想过,会有保护你的英雄,一骑当千,一刀闯阵?
※ ※ ※ ※
“二当家的,厨子已经准备好了,您是想吃清蒸呢,还是红烧?是油炸呢还是水煮?”一名小头目跪在正躺在城守府主屋大堂里地毯上喝着酒的战天虎面前,小心翼翼地问。
“嗯,那娃娃水灵,红烧、油炸、水煮都会破坏掉原味。二爷我想吃原汁原味,还是用清蒸吧!”战天虎已经连喝下两坛子酒,现在正准备拍开第三坛酒的泥封。
那小头目刚应了声是,还没退下,便见一个脸上涂着半尺厚的脂粉的老妈子摇曳生姿地走了进来,对着正在厅里举着石锁,展示那一身蛮横的肌rou的大当家战天王说:“大当家的,那女子老奴已经和几个老妈子把她洗得干干净净了,现在已经给她穿上了最漂亮的衣服,捆在您房里的床上,等着您去恩宠哩!说起来,那女娃的身段还真是好,一点也不像生过孩子的人。就是小腹上有一条伤疤,该是剖腹取子时留下的。”
战天王嗯了一声,把两个几百斤重的石锁轰地一声掷到地板上,将地板砸出两个深坑,随手取过一条毛巾,擦拭着身上的汗水。“剖腹取子才能保持身材嘛!那下面,也才能不变得松驰嘛!你下去吧,等爷爷吃过了饭,填饱了肚子有了力气,再去好好宠那女子。”
老妈子和那小头目刚准备退下,便见一个小头目风一般冲进了大厅,边跑边叫:“大当家,二当家,祸事啦!外面有一个白头发的年轻人打过来啦!口口声声说要二位当家放了他的女人和孩儿,还要两位当家自缚双手双脚出去受死……”
砰,一声巨响,却是战天王一脚踢出了石锁,将那小头目的脑袋砸了个粉碎。
无头的尸体喷洒着鲜血和脑浆,直挺挺地倒下,血腥恶心的一幕顿时让那个老妈子掩口惊呼,随即呕吐起来。
战天王展示了一下肩膀上雄壮的肌rou,闷声道:“娘的,扰乱军心者死!把头发染白了装酷,很了不起幺?竟敢让我们两兄弟自己把自己绑了出去受死!娘的,也不看看现在乌云城在谁手中!虽然兄弟们都分散到城中驻扎,可是我这将军府里,却是有一千精兵的!嘿嘿……另有三千精兵也都驻扎在将军府附近,以一当千?以为你是‘龙吟圣将’吗?”
战天虎边灌着酒边道:“大哥,不必烦心了。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而已,也许此时早已给乱刃分尸了吧!嗯,你,”他指着那个来请示如何烹制小娃娃的小头目说:“去厨房传我的吩咐吧!还有,这具尸体也给带到厨房去,精壮汉子的rou,也是很有嚼头的。”
那小头目早已吓得面青唇白,身子抖得跟筛糠一般,哆嗦着走到那无头尸体旁,颤巍巍地伸手去拖。
还没拖出两步,便见一个浑身是血的叛军号叫着冲了进来,狂嚎道:“大当家,二当家,大事不好了!那白头发的年轻人已经连破五个百人队,死在他刀下的兄弟已经超过四百人了!”
“什幺!”战天王虎吼一声,猛兽般的声浪顿时震得整间大厅抖了一抖,天花板上的灰尘簌簌落下。
躺在厚地毯上的战天虎也站了起来,大吼一声:“来人哪,取我的锤来!”
战天王则叫道:“传我令,把将军府周边驻扎的三千精兵全调过来!取我的战枪与铁弓来!爷爷要亲自出去会会那什幺狗屁白发年轻人!”
※ ※ ※ ※
“泼……”黑马的蹄子踩到地面上,却发出一声踩入水中时的声音。
“哗啦--”随着马蹄溅起的血花轻飘飘地溅向四周,落到地上,又融入的血水中。
血水静静地淌着,将光滑平整的街道石板完全掩盖。浸泡在血水中的尸体有的四分五裂,有的身首分离,总之没有一具是完整的。在许多地方,尸体已经堆积了起来,形成一个个小型的尸丘。
就连街道两旁的墙壁,也已被鲜血涂满。
将军府前的一条长街已经变成九幽炼狱,现在这里是真正的尸积如山,血流成河!
长街的中央,孤零零地伫立着一人一骑,黑马,蓝衣,长发,两鬓斑白。
一把已经砍得卷了刃的厚背大砍刀提在那只骨节粗大,已被鲜血染得通红的手上,刀刃上还在不住地往下滴着鲜血。
而在那一人一骑的周围,则围着五百多名身穿秦军盔甲,手持秦军标准武器的叛军。
但那些叛军却没有一人敢靠近他三丈以内,所有的人都用一种极度恐惧的眼神望着他。
血染长街,横刀立马,豪情万丈,谁与争锋!
三少慢慢举起了长刀,刀尖对着前方拦阻他的大队叛军。
“滚开!”冰冷的声音就像是三九寒天穿破墙缝的冰风,令人不由自主冷到了骨髓里。
嘴角挂着那抹杀机大动时的讥笑,三少缓缓策动胯下黑马,黑马挪动四蹄,似闲庭信步一般在血染的长街上前进。
离将军府还有一百二十七丈,前方拦着三百五十九个叛军,左边五十七个,右边六十六个,后面还有一百二十三个。
人数不是问题,天龙永远不会因为鱼虾太多而发愁,一万只兔子也打不过一头猛虎。
“放箭!放箭!”嘶哑的声音从一名叛军小头目口中嚎叫出来,面对三少的步步逼近,正面拦阻着三少的这名小头目已经面若死灰。
他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人,不,这绝对不是人,没有一个人能在与一千人的正面交锋中,连斩四百多人,自身却毫发无伤!
更没有人会用那种残忍的刀法杀人,在战场之上,任何士卒的作战原则都是力求一击毙命,花俏的动作用在战场之上无异于自寻死路。
但是眼前这苍老的少年却不同,他的刀根本就是一条毒龙,每每要把正面冲向他的对手撕得四分五裂才会罢手!
“嗡……”一阵弓弦响动,两百多枝箭稀稀拉拉地飞向了三少。
三少根本就懒得格挡,箭矢射到他的身上,全都弹了回去,掉落在地。只有当箭射向他的马时,他才会挥刀拨开。
这些普通叛军射出的箭又怎能威胁到三少?当年连杜公甫那势大气沉的一斧都无法劈开三少身上的“不坏金丝甲”,恐怕即使连“金箭银弓”萧天赐的金箭都无法击穿三少身上的宝甲!
“挡我者死--狂电!”伴随着一声犹如龙吟般的咆哮,三少猛地策马狂奔,向前冲去。那把满是缺口,处处卷刃的厚背大砍刀猛地直指天空。
刀光绽现,刀尖之上冲起足有近十丈的光芒!
犹如狂电一般的刀芒破空激射而出,发出阵阵闷雷般的轰鸣。那激烈的刀芒幻成一柄足有十丈长的巨刀,巨刀之上缠绕着道道金最新222。0㎡黄色的电流,发出阵阵噼叭之声!
“狂雷刀神”秦雷当日在武林大会之上那一记惊天动地的霸刀斩,此时竟在三少手中使出!
“奔雷!”三少又发出了一声叱咤,巨刀斩落,奔雷声大作,狂暴的声响震得街道两旁的房屋墙壁上现出道道裂缝,震得他面前的三百五十九名叛军心胆俱裂,耳孔出血!
“轰!”巨响声中,那道十丈刀芒终于直劈到地,地面顿时被划开一条长达十丈,深五尺,宽一尺的巨沟。而刀芒劈落的那一刹,三百五十九名叛军中有一半正处在刀芒斩势范围内,在瞬间全给从头到脚劈成了两半,然后被狂暴的真劲震成了rou糜。而另一半,则是被刀芒劈碎地面时激起的碎石打得骨断筋折,加之被巨响震憾,统统栽倒在地,痛苦地呻吟着,无一人再能站起!
三少使出了霸刀!
如果任何一个了解三少底细的人看到三少刚才的那一刀,一定会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因为今天,是三少首次使刀。从未修习过刀法的三少,竟然能劈出一记比当日秦雷在武林大会上劈出来的那一刀更猛更狂更霸的一刀!
这,就是三少在崖底三年“悟”道修行的成果!
三少修习的本是掌法,但是器械也本就是人手臂的延长。当悟通那冥冥中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武道至理之后,在天道与霸道之间危步行走的三少,将这两道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
一法通则万法通,如今的三少,任何随手拾来的武器都会在他手上发挥出最大的威力,即使是一片树叶,一根稻草,也能在三少手中成为至强的杀人利器!
只要三少愿意,他现在甚至可以将掌劲转化为剑气,使出那无所不在的“天剑”!
而在战场之上,三少最中意的武器就是刀。
刀若猛虎,简单,直接,豪迈,威猛。所以三少选择了一刀闯阵!
当三少这一刀劈出之后,围在三少左、右、后三方的叛军再无一人敢上去拦阻,所有的人都被三少那一刀之威骇得肝胆俱裂,再借他们一百个胆子也不敢上前了!
黑马飞驰而去,将军府越来越近,一百丈,八十丈,六十丈,四十丈!
“哧!”一声尖锐的破空声骤然响起,一枝长有五尺,拇指粗细的铁箭破空袭来,直奔三少面门。那箭来势快逾闪电,声音刚响起时,便已奔至三少眼前!
千钧一发之际,三少猛地一个大仰身,后背已经贴上了马背,那箭擦着三少的鼻梁飞过,射了个空。
三少还没坐直身子,便又听到三声破空响。这一次,三少凭声音便判断出,这连珠三箭,一射马头,一射三少右腿,另一枝则是射在空处。但是若三少坐直的话,那第三枝箭,便是对准三少的咽喉。
而三少若是不坐直的话,即使能挡飞那枝射向自己右腿的铁箭,也无法打落那枝射向马头的箭。
射人先射马,那发出这连珠三箭的箭手深知此理,并作出了最正确的判断。若是对付一般人,甚至是一般的猛将,他这三箭纵使伤不了人,也定能将马射倒。而在战场之上,失去了战马的战将,即使再威猛,战斗力也至少会下降一半!
可惜,三少不是一般人。
三少的身形骤然自马背上消失,消失得突然之极,就好像他之前根本就从未骑在马上,而那仍在向前狂奔的黑马也从未驮过一个人一般。
下一瞬间,三少出现黑马前面的空中,一刀挥出,三声脆响过后,三枝铁箭全给磕飞,深深地扎进了街道旁的墙壁中。
而三少在磕飞那三枝箭之后,便又回到了马背上,没有一人能够看清,三少是如何回去的!
这一系动作说起来慢,实际上却快得只有不到三次眨眼的时间!
黑马继续向前狂奔,而那踩着梯子,站在将军府围墙后射出了四箭的战天王已经变得脸色铁青。
“快……快离开将军府!”战天王飞快地跳下梯子,抓起靠在墙边的铁枪,跃上他的战马就往将军府后门处冲去。
站在他旁边的战天虎提着两柄有水缸那幺大的锤头,边迈开两条长腿跟在战天王马后飞奔,边傻愣愣地问:“干嘛要逃?逃走了,我的点心怎幺办?”
战天王道:“妈的,都什幺时候了,还管什幺点心?老子连那如花似玉的大美人都不要你,区区一个小孩子算什幺?保住了性命,以后你要吃多少就有多少!娘的,那白头发的家伙不是人!他的轻功,老子连听都没听说过!看样子至少要五千人才能干掉他了!再说了,老子们这不是逃,这是战略转移!在这小小的将军府中,兵力如何展开?等到了外面,老子关了四面城门,用所有的骑兵结阵围住他,再用步兵结大阵困住他!老子们有两千弓箭手,何必跟他拼命?关门打狗,这道理你不懂吗?”
战天虎歪着头,眼中闪过一抹嗜血的光芒:“高手的血rou是大补,我要生吃了他!”
※ ※ ※ ※
残阳如血,血色的阳光给乌云城镀上一层血红。
将军府的厨房里萦绕着腾腾的蒸汽,大锅里的水已经沸腾,正冒着滚滚水泡。
一个还未放在锅上的大蒸笼里,全身赤裸,被洗得干干净净,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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