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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第104章 下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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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天光大亮。

    沈炼从宿醉状态下醒来,手上却是一片柔软细腻,右手不自主地捏了捏,揉成了各种形状,软软地,很舒服。

    很大,很柔软!

    “嘤!”

    花娘一声嘤咛,顿时将沈炼惊醒。

    “花娘,你。。。你怎么在这里?”

    花娘先是有些迷茫,随后面上一阵红晕,露出了外人难以见到的羞涩:“大当家,昨夜。。。昨夜。。。”

    花娘虽然没有细说,沈炼大概能脑补出自己醉酒,然后酒后乱性的故事了,于是止住了花娘:“不要说了,昨日之事,我会对你负责的。”

    沈炼心中叹气,果然喝酒误事,下次再也不能这么干了。

    哪知花娘突然跪伏在地,身上被子洒落,露出了大片春光:“花娘只是残花败柳,不敢奢求大当家爱我、娶我为妻,只求大当家能让我随奉左右,花娘便是死也心安了。”

    “胡说八道!”沈炼呵斥道:“身为我的人,怎么轻言生死?花娘,从今以后,你就跟着我,照顾我的起居饮食吧!”

    花娘顿时心花怒放:“多谢大当家!”

    。。。。。。。。。。

    自从和花娘有过鱼水之欢后,沈炼也不再强行克制,知髓食味之下也算是夜夜笙歌,荒唐了一把。

    不过,少年人戒之在色!

    沈炼并没有沉迷女色,反而是更加刻苦修炼,将一身失去的气血,全部补了回来。

    五日后,沈炼便要再度离去,南下江南。

    这次离开,他带了花娘、王刚、还有一名叫萧成的人。

    这三人花娘负责照顾沈炼起居饮食,王刚负责沈炼日后府邸的安全,萧成则是山中最机灵的一个,可以为沈炼办一些事。

    这三人都是萧言早就定下的人选,淬体功的进展都很大,沈炼此去江南不必要带太多人,只需要寥寥几人是自己最信的过的即可。

    四人辞别了山寨相送的人,一路向南赶到了冀州,他们要坐船沿着运河一路南下,赶到江南。

    这条大运河乃是前朝大晋殇帝所建,一路从司州开始,路经冀州、津州、豫州、齐州等地,直到江南杭州汇入东海。

    晋殇帝也是因为建造这庞大的运河,耗尽了国运财力,导致名不聊生,各地反王起义,从而失了天下。

    时过境迁,那过在当下,功在千秋的大运河也终于绽放出万丈光芒,打通了南北水路,让沿岸无数城市受益,可谓活了数以千万计的百姓。

    沈炼四人来到冀州港口,一番询问之下,交了一笔钱财,上了一座大船。

    这是前往江南的货船,乃是财神商会的货船,可承载数千人。

    财神商会乃是江南第一商会,财力雄厚无比,会长黄金生白手起家,认准水运之便利,一路打拼到现在,有着富可敌国之资,可谓是商业奇才。

    黄金生在江湖之中有“财神”之名,他本人不会武功,却喜欢结交武者,但凡是江湖武者,只要囊中羞涩,就能前往财神商会领一笔钱财,以解燃眉之急。

    财神商会不问出身、不问来历,只要你确实是江湖人士,这笔钱就可以拿走!财神商会就是财大气粗,完全不在乎这点小钱。

    若是有点实力,有愿意为财神商会效力的,金银财宝、美女良马、神兵宝器扔你挑选,财神商会会尽力满足你的要求。

    沈炼几人低调行事,也没特意展露实力,只是花钱买了两间上房。

    王刚两人在房中收拾行李,沈炼则带着花娘来到甲板上。

    此时大船缓缓开动,船工卖力吆喝着,大喝声不绝于耳,虽然嘈杂,但给人一种极强的画面感。

    沈炼前世也不是没坐过船,但现代社会的轮船都是靠的发动机,而这里的则靠着人力和风力。

    晴空万里,蓝天白云,大运河碧波荡漾,倒映着无边的蔚蓝,天空、河水、来往船只、划船船工,无数的元素勾勒成一副隽永的画卷,美妙不可言。

    沈炼欣赏着大运河的无边风光,但身旁的花娘就惨了,船只缓缓而动,花娘就立刻花容失色。

    一个北方的旱鸭子,从未下过水,坐过船,一下子就晕船了。

    “花娘,你先回去歇息吧。”沈炼轻轻拍了拍花娘的背部。

    花娘摇了摇头:“既然要和公子一起,这点小小的困难又如何克服不了?公子无妨,花娘可以忍受的。”

    沈炼见花娘坚持,也不再劝说。反正花娘也是武者,虽然晕船,但是武者的适应性也会让她快速恢复过来。

    这时候,一行看样子像是江湖人士的人,有男有女,来到甲板上领略大运河的风光。

    几人都是江湖中人,聊天的时候免不了要谈论江湖事。

    “诸位,最近北地武林最大的事自然就是沙通天带着苍云山归顺朝廷了!诸位有何看法?”说话之人是一位男子,约莫二十些许,留着一串小胡子,面相不错,左手捏着剑,眼神犀利,一看就是剑中好手。

    男子身旁,是一个差不多年岁的女子,看向男子眼中尽是爱慕之色:“刘大哥,你常常说江湖不与朝廷为伍,而沙通天竟然归顺朝廷,真是丢了我们武人的骨气呢!”

    “我看不然!”一个双手粗大的黝黑男子开口,他眼神流离于两人之间,在女子的身上显然停留的更长,眼中隐约闪过一丝爱意:“沙通天乃是江湖名宿,有头有脸的人物。你们可以说他归顺朝廷,骂他为鹰犬,但是却不能说他没骨气!

    沙通天当年为了阻击金帐汗庭,在武关血战不退,硬生生地守住了武关,但也弄得一身伤残!如今他年纪已大,气血已残,为了苍云山的安危投靠朝廷,又有何不可?而且以他的功绩,册封为归义侯,也是名正言顺!”

    显然,这位黝黑青年是沙通天的仰慕者,纵使女子是自己心中所喜,但一旦开口侮辱沙通天,也要出言反驳。

    女子见黝黑青年竟敢反驳自己,心中顿时大怒,发作道:“贪生怕死就是贪生怕死!身为江湖人士,又岂能做朝廷走狗?”

    黝黑青年还欲开口争辩,却被一旁的好友拦下:“好了好了,沙通天乃是江湖前辈,我们也没什么资格评定。不如说说沙通天的义子沈炼如何?据我所知,这位可是新一期的人潜龙榜俊秀啊!如今也算是天下皆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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