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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第三百零三章 大丈夫一诺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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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五一劳动节快乐,三水正在努力当中。今天有点事搞晚了,第一更现在才写好,晚上肯定还有一更,请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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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兴曾经亲手斩杀过一位——在方家潜伏了二十年时光的——高级间谍,那个人的名字叫韩风。

    作为刘家狐群中的一头顶尖‘红狐’,韩风在临死之前,倒也有些‘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意味。他极力配合方兴,只是为了将一个饱含舔犊情怀的请求,托付给了方兴。

    韩风有一个女人,还有两个咿咿学语的孩子,就住在西南方向一个叫牛筋村的村东头。他希望方兴能在迈入通神境界之后,将他留下的一门正七品修行法诀传授给他的两个孩子、以此作为这两个孩子向上的进身之阶。

    这是一个男人与父亲,在临死前的最后一个请求,方兴也动了慈悲之念,当时就点头答应了。

    韩风在临死前留下一些他个人的修行心得,为方兴的《宝光寄灵秘经》增添了不少思路。从这方面说,他对方兴是有功的。而且,寒门小户的人向上晋升不容易,他留下的孩子和寡妻生活不容易,方兴颇为怜惜,心想:若能帮上一把,那也就顺手而为之吧。

    方兴重然诺,这个请求便一直在他心里压着。只是先前一连串的大事小事,让他一时间抽不开手来解决此事。等到这次血海炎狱入侵东平的情况确认之后,方兴终于腾出手来,在临战布置的时候,也没忘记命人将那一家三口接到安全的地方、妥善安置。

    然而,现在这个差事竟然还是被人办砸了。这里面有什么弯弯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方兴一概不想知道。这等狗皮膏药一般的小事情,也用不着他多花费心思去考虑,直接该罚当罚、该杀当杀!

    只是,方兴曾经答应过韩风,事情虽小,但却关乎一个男人的许诺。对韩氏母子,方兴是不会轻易放弃的。尤其是这个世界,既没有照片,也没有什么身份证,大乱降临时兵火焚毁一切,一旦丢失了韩氏母子的踪迹,以后想要再找到就难了。

    方兴必须要做些事情来补救,来找回韩氏母子。他本来打算再派遣得力人手,一路寻过去、将韩氏母子接过来。但是,一转念之后,又否决了这个想法。

    好时机已经错失,这个办法也已经不合适当下的情势了。不同于之前的安全时期,派几个人就可以大摇大摆的将人接回来。现在到处都是从寒山寺防线中逃窜出来的血海妖魔。

    大量的血海妖魔充斥四方,要是派少了护卫去接送,只是给妖魔送肉。派多了,一来,会影响方兴接下来的要事;二来,大规模的护卫行动起来,反而还是一个更大的目标,会迎来更大规模的妖魔袭击;到头来,说不定人没接到,反而要损兵折将。

    想了一下,方兴便打算自己亲自去走一趟。这么考虑的原因,不仅仅是这群人当中,他修为最高,快去快回不会耽误什么事情,而且还因为照顾韩氏母子是他以前在灵台心境中亲口答应韩风的事情,由他亲手来办,他也放心一点。

    大丈夫一诺千金,他这么做也是为了完成了自己的一个承诺,了结一段因果。

    招手唤来方来福,方兴将他的决定吩咐了下去。方来福先是见方兴不株连他办事不利的责任,心中侥幸、感激不已,而后又陡然听闻方兴要亲身冒险,不由连声反对,直言方兴这是白龙鱼服,立于危墙之下的不智举动。

    方兴也知方来福的逆耳忠言是有些道理的。然而,万事都是有利有弊的。虽然亲自走一趟、找回韩氏母子亦有利有弊。但是,对方兴而言——坚守信用,完成自己的承诺,所得到的‘利’,远比冒一点点小风险的‘弊’要好的多。

    于是,他道:“如今出现的血海妖魔,实力皆无足挂齿,非我一合之敌。我去去就来,来福统领无需挂怀,且率领麾下人马速速赶回寒山要塞,并按照我事先布置下去的命令,召集要塞内的各位统领加固城防,精兵选卒,以备战事。”

    “希望我回到要塞之后,能看到寒山要塞的一切都能按照我的布置,井井有条,各种战备有条不紊的开展。”

    方兴之意已决,方来福也只能恭敬受命而行。而且,方兴后面的话,已经有暗暗告诫方来福——不可再出现类似韩氏母子的错漏——的意思。人精一般的方来福,自然不敢再多费口舌,当即领命去了。

    就这样,方兴又一次抛下大部队,独骑墨螭,一人轻装前进。就连‘犀首熊鼻魔’也被他强命——只能在身后数十里地遥遥跟着,而不得打扰他一人独行的雅兴。

    如今的东平地境,人际罕见,连走兽都因对血海妖魔天生的恐惧而变得稀少难见。

    一路无碍,方兴一个人纵马飞驰,劲风呼啸,雾气袭面,好不畅快。那一刻,因大战将至、身负重担而笼罩在心头的一点点阴影,也全然被他抛在脑后。昔日驾驭墨螭在路上狂奔的快乐又一次浮现心头,不由放声大笑。

    一人,人中之英杰;一马,马中之神骏;人马飞驰之中,马蹄阵阵,而那朗爽豪迈的笑声,也是震天动地。

    一路上,有一些不长眼的血海妖魔闻声而至,皆被方兴一妖一剑,统统斩杀,拿去一身血肉喂了青冥玄光噬血剑。

    驭马飞驰百余里,方兴的目的地便来到了眼前。

    牛筋村因当地特产的一种青旄牛的牛筋而闻名,又因为正巧坐落在南北大道的通络节点上,来往商贸的人口极多,村落的规模也随之逐年扩展。到现在,虽还是一个村落的建制,但却已经拥有将近上千户人家,已然算的上一个中等大小的城镇子了。

    方兴在数里外便发现这座城镇之上,还有厚厚的炊烟与人气凝结未散,就知道这座城镇中的人还没有被全然转移走。或许他想要找的人还在这里,便心喜的‘呵呵’一声,翻身下马,像一个寻常游子一般,牵着马向城镇走去。

    方兴一边牵马步行,一边随意的打量着面前的这座城镇。他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对血海妖魔来说,基本上是一个不设防的聚餐点。

    城镇的外围倒是有一道木头围制的城墙,但是,这等规模的木墙平时用来阻挡一些走兽和盗贼或许还成,可要想借此为障碍,对抗皮糙肉厚又兼力大无穷的血海妖魔,那只能说是妄想了。

    城墙的四角处也还稀稀落落的坐落着十几座箭楼,可是上面却空空荡荡的见不到一个把守眺望的卫士;而且,就连往日天寒地冻也要坚守在城门口,专门收钱的看门人也不见了;整个城镇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已经被废弃的死城一般荒废,

    然而,越行越近的方兴,却已经在真灵眼的视界中,发现有大量生命的色彩出现在村镇的房屋中。显然,这座城镇粗陋不堪的防御,和城镇内的繁盛人气形成了鲜明的反比。

    方兴随手推开虚掩的城门,厚重的沉木大门在他手里轻若无物,发出一阵‘吱吱’的喘息声后,顺从的被掀到了一边,从而将城镇内的一切都暴露在方兴的面前。

    如果方兴是一个征服者的话,说不定这座还算繁华的村镇,从此就要在他的铁蹄之下饱受蹂躏了——幸好他还不是,他只是径直跨过城门,进了镇子而已。

    方兴一进镇,便知道他在此之前的判断果然没错——这座城镇里的人烟果然还是颇为茂盛的。

    即便街道上已经乱糟糟的堆积了不少家当——想必都是那些急忙逃难的人,在慌忙中所丢弃的物质——但方兴连真灵眼都不用施展,就能发现:在他推开大门,走入这座城镇的时候,靠近城门、临近街道的房间里,都传来一声声压抑的惊呼声;而那些被草草封死的门窗之后,也出现一双又一双惊恐又警惕的眼睛;既紧张又惶恐的人们,宛若一个个藏匿在贝壳里面鱼虾,恐惧着即将堵上门来的猎食者。

    方兴见此不由摇头,心中暗道:“哼!刘家的人难道都是干吃饭的?——各个都是饭桶!”他这么叱责刘家,也是有原因。

    牛筋村本是刘家的地盘,其领主和管事之人也都应该是刘家的人。而在目前这种大乱即将爆发的局势下,刘家作为这样一个人口颇多的大村镇的统治者,是绝对应该派遣人马前来将住民转移到较为安全的地带安置,而不是留在这里等待血海妖魔的屠虐。

    作为统治该地的世家大族,既然享受了当地住民的供奉,那么就自然要承担起保护住民的责任。这个道理,不但方兴清楚,而且更是一个世家大族能够一直保持统治的存身之本。

    方兴相信:刘家作为一个传承数百年的上门世家,这样的道理不会不知。也正是基于这个世人皆知的道理,方兴动身前来的之前,方来福才会认为:牛筋村中的人,已然被刘家转移走了。然而,他哪里晓得——刘家的人根本就没有履行自己的责任。

    现在,呈现在方兴面前的一幕幕乱象,却都在告诉他——此地的刘家统治者已经把自己的责任和节操,丢给狗吃了。当地的住民就像是那些被主人丢弃在街道上的行李和家当一样,再也无人问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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