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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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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九十四章 隐秘胎记
赖床到七点多,实在是肚子饿得不行,任曦又是个吃货,六点多不吃饭都挨不得的,两个人才不得不爬起床来,也没有自己弄,而是叫御膳楼那边给送过来。
也真是巧,他们俩刚刚起床坐到下面的客厅里,还在腻乎,外面的大门就打开了,传来任馨和苏茜的声音,原本还坐在任曦身上,给他弄得衣衫不整,心酥体软的葛菲顿时就跳了起来。
因为是夏天,她穿的很随便,一件宽大的t恤,下面一条热裤,虽然平时她也是这么穿,可这时候却觉得太随意了,飞快的跑上了楼,就听到下面任馨惊叫一声,“哥,你回来了,你怎么都没告诉我!”
任馨这半年见任曦的日子屈指可数,确实是很兴奋,扑到任曦身上,恨恨的掐了他几下,嘟着嘴,哼哼两声,“哥,你是不是把我忘了,这么久都不回来。”
任曦轻笑一声,摇摇头,“我不是经常给你打电话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近忙,如果不是疼你,我这次就直接飞到京华去了,那边还有好多的事情呢。”
“那你又不给我打电话说你回来了,我好去接你啊。”任馨皱了皱鼻子,依旧不爽,任曦习惯性的捏了捏她的娇俏的鼻子,原本不喜欢让他这样的,这次倒是没有意见,“还不是怕你埋怨我回国都不回家一趟,我才突然决定要过来这边一趟的...也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啊。”
看了一眼看到他貌似也有些欢喜的苏茜,轻声问了一句,“你最近过得还好吧!”听上去很亲近,可又很陌生的感觉,让人没办法猜度任曦在想什么。
苏茜点点头,轻轻的嗯了一声,任曦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把任馨抱起来转身丢到沙发上,拉起刚刚已经再次拿下楼来的行李箱,从里面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苏茜,“上次听说你喜欢蝴蝶,我在逛街的时候刚好看到这个蝴蝶发夹,你看看喜不喜欢。”
苏茜倒是说过她最喜欢春天里田野里飞舞的彩蝶,很美很美,不过任曦却是在说谎,那个蝴蝶发夹是他专门找宝格丽订做的,非常非常的精美,自然,也非常贵。
他挑的东西总是让人无法拒绝,苏茜打开一看就喜欢上了,那是一只振翅欲飞的彩蝶,惟妙惟肖,而且没有发夹的底座,而是由几只蝴蝶的小脚固定在头发上的,稍稍一动,或者风一吹,它就迎风飞舞,真的就像是一只蝴蝶落在了头上,那么美。
价值三十多万美金的玩意自然是一看就知道不凡,苏茜也知道任曦买的东西都不便宜,瞥了他一眼,却没有拒绝,或者说,礼物都收了那么多了,也不在乎多这一个,只是轻轻的说了声谢谢,心里泛起甜甜的滋味。
任馨不干了,跳起来又趴到任曦身上,凑在他耳边吐气如兰的撒娇卖痴,“哥,你好偏心啊,只记得茜茜妹妹吗,我的呢?”
任曦笑着接了一句,“我不是都让劳斯劳斯的工厂帮你生产你设计的第一款车了吗,你还想要礼物啊!”不过,还是从行李箱里拿出一条丝质的腕带,上面完全手工的织出来任馨的绝色面容,她就是喜欢这些属于她,有她印记的东西,这也是任曦托人在爱马仕的公司定购的。
任馨的哪款车在国内的汽车工厂生产很难,就算是在英国罗孚汽车集团的工厂里生产也有难度,当然,很微小,但是在劳斯劳斯的工厂里就不一样了,很简单,不过很贵而已。
但是,如果贴上劳斯劳斯或者宾利的标签的话,这车就不算贵了,而且,还也算是劳斯劳斯或者宾利的未来新款,任曦认为这车型是绝对酷到没话说的,当年凯迪拉克也就是缺个超级品牌罢了,既然现在又了劳斯劳斯和宾利,那么,这车完全就可能成功。
当然,劳斯劳斯可能还不太合适,但是宾利却相当符合了,它一开始本来就是运动和大气,强劲动力的代名词,后来才被劳斯劳斯同化了而已,现在,这一款车一出来,就代表宾利再次复活了,这是个很好的噱头,也符合劳斯劳斯集团需要改进的计划,最起码在任曦看来,一切都像是水到渠成一般,很完美!
任馨其实很喜欢这腕带,任曦每次给她们带礼物都是花心思的,却瘪瘪嘴,“小气鬼,我这个礼物也太便宜了,茜茜妹妹的那个才好。”
“那好,你不要就还给我好了。”任曦抓住她的手去摘她手上的腕带,“到时候把车子送给你就不便宜了罢。”任馨哪里肯干,不让他摘,气呼呼的在他脖子上咬了一口,“讨厌,小气死了,说说都不行啊。”
这时候楼上传来葛菲的话,“臭小子,饭到了没有,我都饿死了,你也不催一下。”任馨一愣,刚刚闹的时候没听到脚步声,“菲尔姐姐,你回来了。”
葛菲跑到上面才发现她其实不用紧张,夏天里本来就是这么穿的,她之前一直都这么在任曦面前晃荡,甚至有时候下面还只穿了一条小***就跑下来玩的时候独有,更不用说一起在泳池里闹的时候更少的布料了。
纠结了一会仍旧是这么回来,找个借口说上话,不过她不是那种太会撒谎的人,给任馨一问,只是淡淡的点点头,任曦这时候也趁机摆脱任馨的纠缠,正要去打电话,门铃刚刚好响起,这个时段,应该是饭菜送到了。
任曦跑出去开门,果然是送餐的,本来不要钱,任曦习惯性的掏出钱来之后,顺手就打赏了一下送饭的小伙计,转身回来,笑嘻嘻的对葛菲扬扬手,“好了,有得吃了,快点去洗手吃饭吧。”
这时候任馨才插上嘴,“你们两个都没有吃饭吗?”看上去神情有些疑惑,还盯着葛菲看了两眼,任曦虽然不怕任馨知道,但也怕葛菲尴尬,接了一句,“你知道我不喜欢吃飞机上的东西,刚刚才到,自然没吃饭了。”
有了任曦搪塞,葛菲也反应过来,“我刚刚有些事情忙晚了一点......。”转身就跟着任曦进了厨房洗手拿餐盘。
任曦大手大脚惯了是没错,但绝对不是个随意浪费的人,比如现在,他和葛菲两个人吃饭,就叫了个三菜一汤,分量也交代了不需要太多,他从来都觉得奢侈和浪费是两个概念,奢侈更多的是一种身份象征,也是一种满足心理的消费,或者说,那也算是一种享受,只不过是精神层面上的,但是浪费,不管是多少,那就是一种可耻的习惯,或许说来可笑,但是,李佳成却非常欣赏任曦的这个态度。
任馨和苏茜回来了,任曦和葛菲就没办法再亲亲我我的,不过,和三个美女一起去泳池里泡一泡也是件很惬意的事情,粉肌玉臂,还有偶露的一丝迷人的春色,都让人目眩神迷,心生向往。
苏茜现在也习惯在任曦面前穿着泳衣,记得两年前那是打死也不肯的,任曦记得她第一次下水还是把自己包的跟粽子似的,一直坐到水里才把外面的装备褪下来。
苏茜也是那种丰腴的身体,她和任馨与葛菲的都不一样,任馨是那种极度的完美,只有胸和臀的肉特别的肉感,美得迷人,葛菲则是骨架大,看上去肉感十足。她有些像曾雨媚的那种身体,不过又没那么夸张,不过看上去还是肉呼呼的,很可爱。
任曦正在和葛菲说着话,有点眉目传情的意思,这时候任馨游到他的身边,突然问道:“哥,小茜妹妹身上有一个很漂亮的胎记,你知道是什么吗?”
任曦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随意的答了一句,“蝴蝶...。”啊字还没有出口,就知道坏了,心念一转,赶紧用梁汉文的一首歌搪塞,“蝴蝶它不再飞,它来过这世界.....。”
但是迟了,刚刚跟在任馨背后游过来的苏茜一听到蝴蝶,脸色在灯光下瞬间红到滴血,也顾不得其他,扑到任曦身上,又打又捶,“呀,你偷看我,你这个不要脸的坏蛋!”
苏茜身上有一处胎记,那就是在右边臀上的一个蝴蝶形的胎记,真的惟妙惟肖,连两只触角都有,真的很美,而且不是那种难看的血红色,反而是美丽的浅浅的粉红色。
也因此,苏茜特别的喜欢蝴蝶,任曦和她闹的时候也特别的喜欢咬那里,苏茜每到那时候就特别的敏感,娇喘低吟,两个人也更加的尽情乐呵。
不难想象,那种私密的地方,任曦居然一口就说了出来,却又是任馨问的,实在是想不到除了偷看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的解释来说明这个问题。因为,除了任馨之外,就是苏茜的父母知道,想必,他们应该不会说。
任曦刚刚也有点傻,刚刚要是顺便接一句,“你不是早就跟我说了吗,现在又问我做什么?”那就完美了,最起码可以搪塞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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